根据工作需要,太湖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湖县发投集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太湖县发投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详见附件:《2021年度太湖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5年11月15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在读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1年11月4日起同时在太湖县政府网(http://www.thx.gov.cn/)、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aqthzyjs.ahkjwx.com/)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上午8:00至11月19日下午17:0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审核),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登录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点击右侧“考试报名”进行报名。
点击“填写报名表”,阅读“报名须知”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资格初审
报名时由太湖县发投集团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2021年11月20日上午12∶00前可随时登录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1月21日17∶00前登录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合计90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支持微信、支付宝支付)。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加分说明:
加分内容 |
加分 分值 |
备注 |
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
4分 |
不重复叠加,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的以最高加分项为准加分。 |
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资格 |
2分 |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于2021年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太湖县发投集团三楼(外环南路高速交警队隔壁)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笔试总成绩加分。
6.其他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实际情况。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人员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8日(星期天)。其中: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30-16:30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登录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财会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财会专业知识》分别按40%、60%权重计算合成(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等下一步环节。
(四)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工作由太湖县发投集团负责进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所需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招聘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3张。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3张、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及内容: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六)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60%与面试成绩40%合成决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照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级高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提交太湖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审定。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用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湖县政府网公示3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太湖县发投集团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待遇按发投集团相关薪酬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职位要求的,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此次招聘工作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由县发投集团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考务咨询电话:太湖县人社局0556-4188332
太湖县发投集团0556-5119773
监督举报电话:太湖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556-4290039
附件:
2021年度太湖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 |
笔试专业科目 |
||
专业 |
年龄 |
学历 |
|||||
1 |
财务工作人员 |
21201 |
4 |
经济学类(0201)、财政学类(0202)、金融学类(0203)、经济与贸易类(0204)、会计学(120203K)、财务管理(120204)、审计学(120207) |
35周岁以下;持有中级及以上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证书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本科,持有中级以上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证书者学历放宽至专科及以上(专业不限)。 |
财会专业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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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hx.gov.cn/thxw/tzgg/2020549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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