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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2021年1月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1-29
  • 截止日期:2021年2月25日
  • 所属省份广东
  • 工作地点:惠州市
  • 栏目分类广东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4名

根据《印发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惠城府办[2020]1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从事环保执法协管及相关辅助性工作,主要是补充环境执法夜间投诉值班工作(24小时),以更好地履行环保职能和满足群众日益增加的生态环境服务需求。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辅助岗位人员3名;

(二)应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2能吃苦耐劳,能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开展工作。

3、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辅助岗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年龄要求18-3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报名开始日);

5、无违纪违法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身份。合同期内按照惠城区政府规定的现行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专业技术岗工资待遇为每年60000元(含五险一金等),不包食宿,辅助岗位人员每年43000元(含五险一金等),不包食宿。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21128-210日共10个工作日

(二)报名采取考生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地点:2021224-225日共2个工作日,在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下埔横江三路4号)5506办公室报名。

2、报名准备资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要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现场领取并填写《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招聘程序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考试: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职位数,考试如期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时间(150分钟),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等。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面试: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60分以上,含60分)中确定面试人选,原则上按应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1:3时,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1:21:1)。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以及对岗位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等。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3、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体检:体检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应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招聘职位数大于报名人数,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到第三人民医院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三)政审和录取: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从户籍、文化程度、违法犯罪情况、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四)聘用:通过招聘程序拟聘用的人员,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五、注意事项

1、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核、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核。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核,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惠州市生态环保局惠城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敏联系电话:7830913

来源:

http://www.hcq.gov.cn/hzhcsthjj/gkmlpt/content/4/4181/post_4181586.html#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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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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