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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电子科技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中国39“985工程入选高校中唯一一所电子信息类高校,也是全国第一所在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两个一级学科中所有二级学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的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大学”A类高校行列。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校现已发展成完整覆盖整个电子类学科,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核心,理、工、管、文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均获评A+A+学科数为西部并列第一。

电子科技大学以求实求真、大气大为为校训,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服务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为己任,开拓进取,锐意创新,为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如下: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学习背景优秀,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统招本科、研究生,且均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7月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在国(境)外高校取得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具体请查看各岗位招聘要求)。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学校事业编制同岗位人员确定。招聘岗位及人数具体如下:

序号

单位

内设机构

招聘岗位数

岗位要求及岗位职责

1

审计处

财务审计办公室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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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计划财务处

预算管理中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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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涉外财务办公室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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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图书馆

学科咨询部

(教育部科技查新站、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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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信息技术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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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1.网络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2021491700

报名网址:http://rczp.uestc.edu.cn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应聘者未在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应聘所需附件材料(详见系统应聘须知),将不予通过。

按不超过16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初选考察人员名单,未进入名单者不再通知。

3.初选考察:

各用人单位成立初选考察小组,负责对通过筛选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以综合面试为主,根据各单位安排,可进行专业水平测试,以各单位后续通知为准。进入初选考察环节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材料、获奖材料、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参加初选考察。

根据初选考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2差额确定参加校级评审的人员名单。

4.学校评审

学校成立由相关单位和专家组成的校级评审组,对通过初选面试的人员进行评审,在招聘岗位数内确定进入实习考察的人员名单。

5.实习考察

各用人单位安排通过校级评审的人员实习,时间不少于两周。

6.体检、心理测试(实习考察期间)

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心理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其中,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7.公示

学校根据实习考察、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人力资源部网站予以公示。

8.学校审定

9.办理录用手续

由学校人力资源部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或工作意向书。

五、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学校可在招聘各环节对应聘者应聘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等行为,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以上行为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本人承担。

2.学校结合岗位招聘具体条件,同步举行部分高校现场宣讲与简历接收,经现场选拔特别优秀的人员可直接进入单位初选考察环节,不占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筛选指标。

3.在学校审定前,因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学校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学校评审结果等额递补。

4.非应届毕业生须在接到录取通知的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应届毕业生须正式毕业后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涉及的个人差旅和食宿自理。

六、联系电话

夏老师028-61831146、阳老师028-61830523,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电子科技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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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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