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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2021年引进6名海内外人才(国企班子副职)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吸引集聚优秀人才,围绕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职责使命,高水平打造创新资源最集聚、创新生态最活跃、创新协同最高效的产业科创主阵地,苏州高新区面向海内外引进国企班子副职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职位及人数

1.区属一级公司副总经理(金融投资类)2名;

2.区属一级公司副总经理(产业招商类)2名;

3.区属一级公司副总经理(规划建设类)2名。

具体引才职位条件详见《2021年苏州高新区海内外人才引进(国企班子副职)职位表》(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职位,应为198611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职位,应为198111及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以及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引进流程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1231700。有意者请登录http://user.fescoadeccosuzhou.com/snd/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才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人才引进测评考试等相关流程另行通知。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年薪按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按照我区直属国有企业现职同类人员执行。

五、其他

报名者应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取消相关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六、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6-512-6285012786-512-68751917

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106

苏州高新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1114

附件:2021年苏州高新区海内外人才引进(国企班子副职)职位表.pdf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ndhr.com/UI/News/detail?InfoID=5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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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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