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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龙川县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驻龙(消防)部队随军(队)家属专项招聘4名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1-25
  •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10日
  • 所属省份广东
  • 工作地点:龙川县
  • 栏目分类广东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4名

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河源军分区关于印发河源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河府[2021]43号)文件精神,为落实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结合驻龙(消防)部队随军()家属安置需求和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驻龙(消防)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龙川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龙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所管理岗位人员1(岗位代码:20211101);龙川县园林管理所管理岗位人员1(岗位代码:20211102);龙川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管理岗位1(岗位代码:20211103);老隆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管理岗位人员1(岗位代码:20211104)。

二、招聘对象

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对象为经军队(消防)()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已办理随军()手续,在本县无正式编制的驻龙(消防)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128-12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军休管理股(县福利中心五楼)

3)报名方式及要求: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龙川县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驻龙(消防)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除本人签名和日期,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2),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照片可直接彩色打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现役军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家属随军()申请报告表(原件和复印件);

8.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由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

1.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类通用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相应岗位应当具备的通用知识、基本能力与素质,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2)面试

各招聘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评委组当场评定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并通知考生。

如面试合格考生中,笔试成绩排名到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将组织第二次面试评分确定进入体检考生。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及网络查询证书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由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岗位等级按照学历调整到位。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龙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者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粤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及附件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6389998(县纪委、监委派驻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组),0762-6752568(县人社局);

(五)本公告由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6386939

附件:1、龙川县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驻龙(消防)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岗位表

2、龙川县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驻龙(消防)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报名表

3、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1124

相关附件:

附件1龙川县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驻龙(消防)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岗位表.xls附件2龙川县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驻龙(消防)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报名表.doc附件3: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河源军分区关于印发河源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河府[2021]43号)文件精神,为落实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结合驻龙(消防)部队随军()家属安置需求和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驻龙(消防)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龙川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龙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所管理岗位人员1(岗位代码:20211101);龙川县园林管理所管理岗位人员1(岗位代码:20211102);龙川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管理岗位1(岗位代码:20211103);老隆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管理岗位人员1(岗位代码:20211104)。

二、招聘对象

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对象为经军队(消防)()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已办理随军()手续,在本县无正式编制的驻龙(消防)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128-12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军休管理股(县福利中心五楼)

3)报名方式及要求: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龙川县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驻龙(消防)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除本人签名和日期,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2),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照片可直接彩色打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现役军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家属随军()申请报告表(原件和复印件);

8.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由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

1.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类通用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相应岗位应当具备的通用知识、基本能力与素质,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2)面试

各招聘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评委组当场评定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并通知考生。

如面试合格考生中,笔试成绩排名到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将组织第二次面试评分确定进入体检考生。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及网络查询证书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由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岗位等级按照学历调整到位。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龙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者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粤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及附件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6389998(县纪委、监委派驻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组),0762-6752568(县人社局);

(五)本公告由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6386939

附件:1、龙川县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驻龙(消防)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岗位表

2、龙川县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驻龙(消防)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报名表

3、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1124

相关附件:

附件1龙川县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驻龙(消防)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龙川县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驻龙(消防)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ongchuan.gov.cn/sy/tzgg/content/post_466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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