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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2021年11月公开招聘3名党建专职组织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黄埔区南岗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专职组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党建专职组织员3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1018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71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不限;

6.须有较强的文笔功底,能够胜任文件处理、公文写作等业务,有政府系统公务写作经验优先录取;

7.中共正式党员;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本次招聘约定最低1年服务期,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镇(街)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约定服务期内自动离职的,5年内不得报考黄埔区党建专职组织员职务。

三、招聘程序

党建专职组织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11151119(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周六日不办公)

2.报名地点:南岗街道办事处党建办公室

具体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副4

联系人:黄小姐咨询电话:020-82240217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4.报名所需资料:

1)《黄埔区南岗街组织员招聘报名表》(见公告附件1;

2)《流行病学调查表》(见公告附件2);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4)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本(含首页及考生本人页)复印件;

6)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达到相应职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以上。未达到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地点待定,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具体考试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短信通知,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党的政策理论知识、公文写作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将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布。

(四)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招聘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有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将通过短信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考生持面试短信通知及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审核考生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体检

体检对象按计划招聘人数依考生总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

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首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安排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定为考察对象,复检次数最多不得超过2次。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政治审查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信息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九)待遇和管理

拟招聘的编外人员与南岗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获聘人员聘用期间薪酬参照广州市黄埔区编外聘用人员相应工资标准。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严防在招聘工作中打探消息、跑风漏气、说情干预,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严禁篡改档案、考试作弊,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现场报名、笔试、面试时,应提供《流行病学调查表》。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通过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20-8224021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1:黄埔区南岗街道办事处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流行病学调查表.docx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20211111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7903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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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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