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设立的调解医患纠纷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解我市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滨海区、峡山区、保税区内发生的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为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
(二)热心人民调解事业,有责任心,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
(三)有不少于20年的医疗机构工作或卫生行政管理、医学院校工作履历。有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聘用;
(四)身体健康,能够满足调解工作的需要,年龄不超过70周岁(1950年5月6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工作职责
(一)参与调解辖区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
(二)协助主任抓好医调委的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正确、合理的工作建议;
(三)协助主任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着重做好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工作;
(四)协助主任抓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总结交流典型经验;
(五)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采取个人报名,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11日(不含周末),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潍坊市阳光大厦16楼东区,潍坊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一科,联系电话:8090173。
(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潍坊市医调委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
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聘用年限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聘用对象,颁发聘书;聘用期为3年,自颁发证书之日起计算。
潍坊市司法局
2020年5月6日
来源:
http://sfj.weifang.gov.cn/xwzx/gggs/202005/t20200506_5596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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