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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上半年教师招聘计划

校内各单位:

我校2016年上半年骨干教师招聘工作即将开始,本次招聘分为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专职实验三个系列,经人事人才工作小组研究决定,专任教师将实行预聘-长聘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任教师

(一)招聘工作安排

2016年上半年专任教师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岗位发布:人力资源部发布各单位2016年年度招聘计划(详见专任教师附件一: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专任教师引进(选留)计划),各单位在海内外广泛宣传,积极物色优秀人才。(510-519日)

2.各单位对申请人基本条件和业绩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确保相关证明材料齐备,组织开展团队(系)评议、教授会议评议、院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推荐评审和党政考察。(520-531日)

3.各单位将申报材料(详见专任教师附件三:申报材料)报人力资源部人才工作办公室。(61日)

4.人力资源部公示申请人基本信息和申报材料。(69-615日)

5.通讯评议、校学科评审组评审、校长办公会审定。(616日以后)

(二)引进(选留)程序

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骨干教师引进(选留)流程图。

有关问题的说明:

1.启动实施预聘-长聘制,普通进校博士聘任到预聘岗位,聘期分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聘期为3年,聘期内,可申报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为教学科研系列(或教学系列)副教授或教授者,可直接与学校签订五年长聘合同;未晋升者在聘期结束进行考核,符合所在单位教学科研系列(或教学系列)副教授申报条件的,可与学校签订第二阶段聘用合同,不符合所在单位教学科研系列(或教学系列)副教授申报条件的,聘期结束,合同自动终止,不再续聘。

2)第二阶段聘期为3年,聘期内,可申报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为教学科研系列(或教学系列)副教授或教授者,可与学校签订五年长聘合同;否则,聘期结束,合同自动终止,不再续聘。

2.为贯彻落实学校十三五规划中关于师资队伍建设的相关目标,加大力度引进(选留)学术背景良好、学术业绩突出、具备良好发展潜力的海外博士,特别是加大力度引进(选留)海外名校博士1,经校院两级协调,分学科、差异化确定2016年上半年各单位海外博士、海外名校博士申报比例。

3.在坚持学校专任教师引进(选留)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引进(选留)人员学术标准,申报特聘教授(研究员)人员应具有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或为国内优秀博士,且在博士毕业后具有连续三年以上的学术研究经历,业绩成果应达到校百人学术水平;申报特聘副教授(副研究员)人员应具有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或为国内优秀博士,业绩成果应达到我校教授学术水平。

4.应届毕业的国内博士,原则上应首先进入博士后工作站开展博士后研究(不低于两年),博士后出站后可申报专任教师进校。对于人文、管理学科可适当放宽。

5.专任教师普通进校仍然分为正常申报和破格申报,正常申报条件为符合学校基本条件的海外博士。

6.申报人申报时原则上应已取得博士学位;申报时尚未取得博士学位,学术背景优良、学术水平高的海外博士,应在申报后半年内取得博士学位。

1海外名校博士:排在四大排名榜主榜或学科排名榜任意一榜前100名高校毕业博士即认定为海外名校博士(四大排名榜: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二、专职科研

在坚持学校专职科研人员引进标准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博士后人员申报,严格控制专职科研普通进校条件,进一步提升副高及以上人员学术标准。加大力度引进具有高校、科研院所或知名企业科研工作经历,科研能力强、具有重大科研项目工作经验的研究人员。优先考虑国家级科研平台、特色研究中心及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的大团队对专职科研人员的进校需求。

2016年上半年专职科研人员核心岗位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各单位在海内外广泛宣传,积极物色优秀人才(510-519日)

2.各单位对申请人基本条件和业绩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确保相关证明材料齐备,组织开展团队(系)评议、院人才引进(选留)专家小组评议、院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推荐评审和党政考察。(520-531日)

3.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人力资源部人才工作办公室。(61日)

4.人力资源部公示申请人基本信息和申报材料。(69-615日)

5.通讯评议、校学科评审组评审、校长办公会审定。(616日以后)

三、专职实验

在坚持学校专职实验人员引进标准的基础上,重点引进具有高校、科研院所或知名企业工作经历,具有丰富实验经验的实验人员。

2016年上半年专职实验人员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岗位发布:人力资源部发布各单位招聘2016年招聘计划,应聘者按岗申报。(520-529日)

2.各单位对申请人基本条件和业绩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确保相关证明材料齐备,组织开展院人才引进(选留)专家小组评议、院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推荐评审和党政考察。确定拟聘人员报人力资源部,同时提交拟聘人员审批表(见专职实验人员附件材料)。(68-611日)

3.人力资源部公示申请人基本信息和申报材料。(619-624日)

4.校级专家评审,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625日以后)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清水河校区联系人:易国锋(028-61830504Emailyiguofeng@uestc.edu.cn

沙河校区联系人:高晶(028-83208288Emailjinggao@uestc.edu.cn

附件1:专任教师附件材料

附件2:专职科研附件材料

人事人才工作小组

0一六年五月十日

来源:

http://www.hr.uestc.edu.cn/news/58/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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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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