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共计3个岗位,招 3
  • 发布时间:2023-04-04
  • 截止时间:2023-04-13
  • 工作地点: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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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理工学院是金华市正在筹建的独立设置公办本科高校。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是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金华理工学院的筹建母体。因筹建工作急需,计划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浙江省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和服务期除外)。

二、选调需求

本次拟公开选调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需求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

3.具备拟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因录用试用期、外出学习等正常因素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规定的体检合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县(市、区)以上所属事业单位从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相关待遇及说明

选调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人员,选调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五、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线上提交选调报名材料选调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3日。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表(附件2),文件名:报名表+姓名,格式为doc或docx;

2.佐证材料:身份证件、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不超过200KB)、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任职文件等证明应聘人员具备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文件名:佐证材料+姓名。以上两个文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我院招聘邮箱:jhlgzp@126.com,邮件名为:选调+姓名+报名岗位+高校人才网【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把握。资格初审后,通过电子邮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应聘人员。

2.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的当天应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秉持好中选优原则,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达到选调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资格审核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取消选调。

考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及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结构化面试和专业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金华教育网查询。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主动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21]11号)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和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选调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拟选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来我院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我院有权不予保留选调资格;

3.拟选调人员入职后,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进行聘任;

4.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

邮编:321013

招聘邮箱:jhlgzp@126.com

咨询电话:0579-82295993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579-82295983(邮箱:jhgdyjy@163.com)

附件1: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需求表附后




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

2023年3月31日


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需求表

主管

部门

招聘

单位

经费性质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招聘

人数

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专业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要求和有关说明

咨询

电话

金华市人民政府

金华高等研究院

(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

全额

补助

信息管理

专业技术

1

本科

学士

计算机类

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三年以上高校信息化管理工作经验,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0579-82295993

财务管理

专业技术

1

本科

学士

会计学、财务管理

具有三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且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基建管理

专业技术

1

本科

学士

土木类、建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具有三年以上基建管理工作经验,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合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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