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招聘13名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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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3-02-01
  • 截止日期:2023-02-10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 所属省份:
    工作地点:
  • 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现场报名
  • 需求学科(供参考):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主要从事战勤保障、消防后勤工作、消防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数量

1.政府专职消防员(8名)

2.工程管理文员(2名)

3.宣传文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男性,具备中专、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35周岁,身高160cm以上;女性,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30周岁,身高150cm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消防职业健康标准。

3.本科以上学历,持有B类驾驶执照、电工证、汽修证、挖掘机操作证、厨师证及部队退伍军人等优先聘用。

4.政府专职消防员与在职消防员一同实行军事化管理。应聘人员应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工程管理文员,要求熟悉工程造价、招标采购程序及工程管理流程,有一定文字功底。

6.宣传文员,男女不限,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主要从事新闻采编、视觉设计、摄影摄像等工作。所学专业类别为新闻传播类、汉语言文学类、美术设计类,有媒体行业从业经历及宣传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聘用,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有被消防队伍辞退、解聘记录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二、工作地点和时间

(一)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来宾市翠屏路东198号)、来宾市消防训练基地(来宾市高新区金峰路206号)。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在岗;文员实行行政班制度,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每月可享受8—10天休息,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5天带薪休假。

三、福利待遇(薪资面议)

(一)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文员薪酬待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工资由基本工资、等级年限工资、职务工资、岗位津补贴、现场救援补贴、奖励工资和绩效考评工资等部分组成。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月工资按照在编职工工资80%发放。

(二)正式聘用后,单位免费提供一日三餐、被装等。

(三)正式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每年按地方党委政府规定享受带薪休假;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定期享受免费理疗。

(四)聘用人员的原服役时间、救援队伍工作时间、高考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规定学制内的在校学习时间,视同从事应急(消防)救援工作时间,可计入定级时间(不计入招聘后工作时间),享受更高年限工资。

(五)工作表现优异者,可晋升班长、副班长等职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将填写好后的《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报名表》发电子邮箱:15678591776@163.com,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2.现场报名: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现场报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翠屏路东198号机关办公楼3楼后勤保障科。

报名时间:2023131--20232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19977288442

咨询时间:工作日早上83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材料

1)《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3)网上报名均提供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5678591776@163.com。现场报名请A4纸打印以上材料或准备相关证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

(三)聘用考核

包括笔试、面试等。

1.笔试主要包括办公软件应用,新闻稿及常见公文写作。

2.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气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3.考核结束后,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根据考核情况和招聘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等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四)体检、聘用

聘用考核合格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可按规定予以报销体检费。体检不合格、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凡是被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必须进行1个月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上述公告内容由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文员报名表23.1.31.doc

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131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118c992c-6c9f-44da-a123-0f223d052f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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