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022年4月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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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2-04-21
  • 截止日期:2022-04-27
  •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 所属省份:
    工作地点:
  • 报名方式:
    网上系统
    栏目分类:
  • 需求学科(供参考):
公告详情

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主要承担政府订单粮食收购、地方储备管理、应急粮油供应等政策性业务的国有独资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2419(含);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对国有粮食企业有一定的了解。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

序号

部门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年龄

学历

专业

资格条件

工作地点

1

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所属基层粮库(粮站)

粮油保管员(质量检验员)

7

199211及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学历(含今年应届毕业生)

专业不限(有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和经历者优先)

1.能适应室外、登高及高温作业等体力劳动,适应储粮害虫化学防治工作及夜间值班。2.宁波大市范围内户籍(包括在宁波市内高等院校集体户籍)

鄞州区范围内基层粮库(粮站)

2

粮油机械设备管理员

2

199211及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含今年应届毕业生)

机械类、电气类、自动化类

1.能适应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及登高作业,适应体力劳动及夜间值班。2.宁波大市范围内户籍(包括在宁波市内高等院校集体户籍)。

鄞州区范围内基层粮库(粮站)

岗位按已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近或相似的专业,由主管单位审核后决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应届毕业生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国内高校的2022届毕业生分别须在2022930日前(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相应年度的12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其中20211012022930毕业的须在202212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4209:00-202242716:00

2、报名方式:点击指定报名链接地址:http://bm.nbohrs.cn/,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2022年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20年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7482834314潘老师

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24289:00-202242917:00

2、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初审结果以通知为准,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查询时间:2022559:00-20225617:00,资格初审通过的可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及短信通知为准

2、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22届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防疫相关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提前下载申领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手机“支付宝”或“浙里办”申领)。

根据《宁波市冬春季室内外人群聚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近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和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健康码”非绿码人员,出现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病例者,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人员,不得参加。

2)考试入口处设置有体温检测通道,入场人员需“亮码+测温+戴口罩”逐个进入。“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等候期间,每位考生保持间隔为1以上的安全距离。考生入场前,应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上交经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1),在核对身份证件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身份。

3)对体温测量超过37.3以上或出现干咳、咽痛等症状由区防疫人员进行处理;对“健康码”为黄码和红码的人员直接劝离考场。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谈通知单》,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谈通知单》,按照《面谈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谈甄选。

(四)面谈甄选

1、时间:资格复审当日,与资格复审同地点进行。

2、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此次面谈甄选,主要以面谈官与应聘人员的简单交流为主,拟请应聘人员简单介绍自身情况,并对应聘岗位谈一谈自己的理解,时间控制在每人三至五分钟。面谈官通过交流情况简单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意愿和发展潜质,并对其打分(10分制),合格分为7分,面谈成绩不合格者淘汰。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数6倍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但不得低于1:2),并在面谈甄选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面谈甄选成绩及候选人员名单。

(五)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报名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

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

(七)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背景调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八)背景调查

背景调查时间另行通知。背景调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背景调查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九)公示、聘用

体检和背景调查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公示结束前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如递补则按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以递补。

五、其他说明

1、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完全符合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防疫标准,凡不能出示健康码绿码,或绿码者有相关症状且无法在考试前排除疫情风险的,招聘单位有权拒绝其参加考试。同时,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3、本次报名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方式:林老师0574-28871234

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2419

附件1: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news.nbrc.com.cn/sydw/202204/t20220419_1089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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