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执法协管员,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执法协管员共11名。
三、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爱岗敬业,品行优良,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团结同志;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军人证件)或政法院校毕业的人员、具有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须原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学历可放宽为大专,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3日后出生),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13日后出生);
(三)不限户籍;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能力;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事业单位和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5.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8.受过治安管理处罚、司法拘留或强制隔离戒毒处罚的;
9.体检不合格的;
10.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期间未出具调查结论、服刑期未满的;
11.在校在读学生未取得毕业证的;
12.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可通过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受理时间:工作日8:00至12:00、15:00至18:00)。
2.递交材料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3楼306办公室(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新丰路37号)。
3.报考人员需本人现场报名递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首页及户口簿个人页复印件;
(3)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证件照片(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复印件及原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在线验证获取,表中须带有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服务),非《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退役军人证或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其他证件材料;
(7)《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11名执法协管员报名表》(使用电脑填写打印后签名捺指印)。
4.考试通知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将通过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5.报名须知
(1)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报考人员应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任资格。
(2)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操作,均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须确保所留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
6.报名咨询电话:0898-83325195。
(三)工资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3500元/月(均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
2.高温补贴300元/月(每年4-10月发放)。
五、考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由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以正式通知为准。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笔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后,入围面试入选比例为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上述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予录用。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最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同分情况,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还出现相同的,则根据优先考虑各项条件综合考虑后,择优录用。
(三)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并严格按照体检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则不予录用,面试成绩排名由高依次递补。
(四)资格复审。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如发现所提供报名资料等信息存在夸张、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将给予取消录用资格。
(五)对拟聘用的人选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其相关资格。
六、聘用及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对通过人选履行聘用手续。
(一)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考生的岗位面试总成绩及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聘用人员实行月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一金。
附件:《招聘报名表》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1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lingshui.hainan.gov.cn/xxgk_57512/0400/202405/t20240511_36617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