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外经贸学院音乐舞蹈学院2024年专职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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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原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于富有三千年巴渝文化底蕴的历史名城——重庆,在合川区和铜梁区建有3个校区。被教育部授予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基地),是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学校、重庆市首批民办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

学校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学校基层党组织多次获“重庆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拥有全国高校党建“双创”工作样板支部1个,重庆市高校党建双创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1个,样板支部(培育创建)2个。

学校坚持“内涵发展、产教融合、服务地方、形成特色”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以大数据智能化为特色的“新工科”,着力打造以跨境商贸与跨文化传播为特色的“新文科”,着力培养“高素质涉外人才”和“高技能数字人才”。目前学校已累计向社会输送毕业生6万多名,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认可。

根据我校音乐舞蹈学院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

境内具有中国国籍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受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未满5年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2.5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学术诚信,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三、招聘职数、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音乐舞蹈学院专职教师(16人),招聘具体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应聘方式

(一)符合条件应聘者请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ccibe.edu.cn/)进入“下载中心”栏目,下载《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音乐舞蹈学院-岗位名称-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性别-高校人才网。【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三)考核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学校组织各二级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面试。

五、考察复审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六、聘用及待遇

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

人事处联系方式:骆老师 023-64289582


附件1:重庆对外经贸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级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具体要求

联系方式

专职教师需求人数

职称

具体专业

学历

其他要求

音乐舞蹈学院

音乐教育(声乐教师)

1

民族唱法(女)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民族唱法(女);

2.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主办人员:李老师

联系方式:

18323000902

音乐教育(声乐教师)

1

美声唱法(女)

1.美声唱法(女);

2.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音乐教育(声乐教师)

1

流行演唱

1.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音乐教育(声乐教师)

1

音乐表演(民族男高)

1.民族男高音

2.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音乐教育(理论教师)

2

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音乐教学法等专业

1.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舞蹈表演(舞蹈教师)

3

正高级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

1.具有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者优先考虑;

2.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3

副高级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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