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城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经万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由万安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办公地点位于万安县商务写字楼23层。现根据工作需要,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忠诚担当;
2.身体健康;
3.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合同纠纷;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5.报名人员男性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详见附件1)
1.年龄及学历(学位)条件。本次考试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
2.工作经历条件。招聘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例:02-文秘岗要求有发表过文章和征文比赛中获奖的,报考者必须提供发表过的文章或者获奖的相应证明资料),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
3.党员身份。属于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开具党支部证明材料(所在党支部盖章)以证明党员身份。
二、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1.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下载并认真填写《万安县城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中表1及表2),连同报名附件打包压缩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wackjt@163.com),邮件主题标注“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2.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3)工作经历证明资料或相关项目资料;
(4)《万安县城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电子版及签名扫描件。
3.注意事项
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岗位报名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或未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或报名资料不全者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具体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附件1)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料反映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后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选,本次笔试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或调剂报考人员,报名未成功者不另外通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公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在报考时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经核准报考资格确认无误后方可参考,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入围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不足面试入闱比例时,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在面试过程中,考官组认为拟招聘岗位考生均无法达到岗位匹配要求的,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加分项
本次考试中02-文秘岗设加分项,考生在中央报刊上发表过文章每一篇加5分,在中央媒体、杂志、网站上发表过文章或在全国性征文比赛中获奖者每一篇加3分;在省级报刊上发表过文章每一篇加3分,在省级媒体、杂志、网站上发表过文章或在省级征文比赛中获奖者每一篇加2分;在市级报刊上发表过文章每一篇加2分,在市级媒体、杂志、网站上发表过文章或在市级征文比赛中获奖者每一篇加1分,在大学校报校刊上发表过文章每一篇加0.5分;10分封顶,由公司确认并计入最终考试总成绩(以上文章散文、诗歌类除外)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最终成绩相同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如政治面貌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以学历及工作经历者优秀者优先)。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工作岗位的,取消考察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补录。
(五)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万安县城控集团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因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或主动放弃聘用的,或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岗位,公司有权予以解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人员补录事宜。
三、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此次企业聘用人员试用期管理、薪资待遇参照万安县城控投资集团公司薪酬有关管理制度执行,入职后缴纳五险一金,为规范单位用工及保持工作连续性,聘用人员在公司最低服务期2年,即须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擅自违约者将按劳动合同违约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工作人员电话:0796-5708685(座机)、18179656768(刘女士)、19370475337(郭女士)。
2.本公告解释权归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1:万安县城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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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wanan.gov.cn/news-show-447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