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邛崃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3年8月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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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因工作开展需要,我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邛崃市人民检察院编外人员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备与职位、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条件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其他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名额

派遣至邛崃市人民检察院聘任制书记员1名。

三、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年岗位薪酬总额制,薪酬由月基本工资+考核绩效+单位应缴纳五险一金组成。(详见附件1《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条件表》)。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814(星期一)1700止。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应下载并认真填写《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邛崃市人民检察院报名邮箱:3297505370@qq.com。应聘人员应注意在邮件主题填写清楚报考人全名、报考单位、职位,若未在邮件主题写清楚以上要求,将视为初审不合格,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条件表》(附件1)。

2)应聘人员应下载和准确填写《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3)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由邛崃市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按要求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笔试《准考证》发送至报名人员邮箱。

(三)笔试测试

1.考试总成绩=笔试试卷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类型:材料分析及论述题。

3.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时,经用人单位同意,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本次考试。

4.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本人须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发放事宜由邛崃市人民检察院通知。

5.笔试测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上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查看。

本次考试不受理查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拟面试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至邛崃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资格复审。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合格的均不予通过。

(五)面试测试

1.面试测试方式:半结构化。

2.进入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放宽至12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面试测试分数低于60分合格线的则不予录用。

4.面试测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5.面试测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测试的开展。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名单。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组织体检。

2.递补方式:在体检的过程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空额,则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补满为止。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七)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应聘者在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聘用及入职手续,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则视为自愿放弃该岗位。

(八)聘用

根据相关规定,对通过人员履行聘用手续。所聘用人员与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人员管理及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负责。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中涉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责任自负。

六、监督

为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七、考核

绩效考核办法由用人单位制定。

八、本公告内容由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及邛崃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1.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条件表

附件2.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报名表

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邛崃市南江路鑫和产业园4号楼6

联系电话:028-89239065

邛崃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邛崃市文君街道凤凰大道368

028-88774105

202388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qionglai.gov.cn/qlsgzxxw/c151003/2023-08/08/content_e9ee330a0e1b4fb39629aa58e81bffe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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