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东林街道办事处关于2023年7月公开招聘3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共计2个岗位,招 3查看此公告的职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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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优化我街社区专职工作者结构,充实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东林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3名,具体详见《东林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0731以后出生);

2.有志于从事社区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岗位调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8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东林街道民政办公室(东林街道一楼公共服务大厅);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持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书各1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按时到报名地点报名登记。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者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出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时,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将报名资料提交街道人事招录领导小组复审;

4.未达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拟招聘岗位数与该岗位的实际报考的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数量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

5.承诺诚信报考: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招聘资格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通过伪造、变造、冒用等手段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不诚信报考行为,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即刻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领取准考证

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于2023810到东林街道民政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及时领取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考试)。

(三)笔试

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试主要考查考生时事政治、社区工作基本知识等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笔试成绩以短信方式和网上公示通知。依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到低进入资格复审,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决策和应变能力及个性特征等,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11的比例确定,按拟招岗位数根据该岗位考生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面试得分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笔试成绩、学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东林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体检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由其他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东林街道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

对招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东林街道办事处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社区最低服务满3年;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是为社区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开招聘工作中,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东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人员: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48285882

东林街道纪工委监督电话:023-48285831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东林街道办事处

2023727

附件1

东林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一览表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名额

招聘条件

备注

户籍

学历(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1

东林街道

综合岗位一

2

万盛经开区户籍或在万盛经开区生活2年及以上(需要提供单位或社区居住证明)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具有在万盛经开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工作12个月及以上工作经历,有一定文字功底(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与招录简章发布时间保持一致,需要所在单位提供证明)


2

东林街道

综合岗位二

1

重庆市户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

不限

2023年应届毕业生


文件下载:

附件1.东林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一览表.docx

附件2.东林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s.cq.gov.cn/zwgk_165/fdzdgknr/zkly/qtzkly/202307/t20230727_12190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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