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交通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3月,注册资本2330万元,隶属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道路沥青、水泥、钢材、SBS沥青改性剂、柴油、重油、燃料油等建筑材料和化工原料的销售,公路施工、养护、监理及路用材料生产与科研开发等,现已发展成为全面服务于全省交通事业和公路建设的现代化企业,是集团未来实现收入跨越式增长的主要力量之一。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辽宁交通物资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辽宁交通物资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招聘岗位汇总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年满十八周岁(
招聘的必备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三)所学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学信网学信证明)。
(四)应聘有职称、职业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持有相应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五)熟悉本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六)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和本专业常用软件。
(七)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八)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应聘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十)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将个人简历、报名岗位等信息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发送至相应招聘邮箱:lnjtwz@vip.163.com。
(二)资格初审与笔试
1.资格初审。由物资公司按照岗位任职资格要求与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按未通过资格审查处理。
2.笔试。由公司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员的基本情况与应聘岗位进行匹配性筛选并择优确定笔试人选,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由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笔试相关工作。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第三方招聘机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公司将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并按笔试、面试成绩1:1权重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拟考察人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材料。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辽宁省交投集团网站(http://www.lnjttz.cn/)、省国资委网站(https://gzw.ln.gov.cn/)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司对首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公司对应聘信息将严格保密,不作他用。
咨询电话:024-22859983
附件:辽宁交通物资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招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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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zw.ln.gov.cn/gzw/wzsy/tzgg/2023051517133829716/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