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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2017年公开选拔部分中层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18     截止时间:2017-09-15      工作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厦门理工学院是福建省属公立本科大学,1981年建校,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国家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并入选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和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秉持“以学生为本,为产业服务”的办学理念,遵循“明理精工,与时偕行”的校训,培养“集知识应用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职业岗位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等核心能力为一体且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创新性高级专门人才”,建设“亲产业、开放式、国际化”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

学校下设19个院部,现有55个本科专业,72个单独招生的专业,其中,5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评估。学校专业设置定位于“特色的工科、精致的理科、应用的文科”,紧密对接地方的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致力于打造“装备制造、材料应用技术、电子信息类、城乡建设与环保、软件和信息服务、文化产业、创意与设计、金融服务与物流类”等8个服务地方产业的专业群,涵盖了理、工、经、管、文、艺、法等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600余人,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硕博士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3%,高级职称教师占49%。双聘院士和长江学者9名,全国优秀教师3名,荣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7名。

因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拟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部分中层领导干部,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要求

1.处级干部岗位

序号

岗位

招聘人数

学科专业

学历/学位

职称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1

材料类

博士

教授(获得海外博士学位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

2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院长

1

土建类

博士

3

设计艺术与服装工程学院院长

1

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

博士

4

设计艺术与服装工程学院副院长

1

博士

5

外国语学院院长

1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方面)

博士

6

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

1

经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会计与审计类

博士

7

文化产业与旅游学院副院长

1

旅游餐饮类

博士

8

数字创意与传播学院副院长

1

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新闻传播学类

博士

9

教务处副处长

1

专业不限

博士

10

科研处副处长

1

专业不限

博士

2.其他岗位

序号

岗位

招聘人数

学科专业

学历

备注

1

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

1

专业不限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合同聘用,不占编

二、资格与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二级学院处级岗位

(1)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2)竞聘院长岗位人选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竞聘副院长岗位人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身体健康;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思路开阔,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对学院发展具有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

(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学术造诣,主持过国家级重要科研项目,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入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项目者优先;

(5)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知名大学担任过领导职务,对学院管理和提升办学水平有丰富经验者优先。

2.教务处副处长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身体健康;

(2)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工作原则性,有良好的大局观、政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奉献精神以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对高校人才培养规律与需求有深刻的认识,思路开阔,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管理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改革创新意识;

(4)在国内外知名大学的教学管理部门或学院担任过领导职务,对教学管理和提升办学水平有丰富经验者优先。

3.科研处副处长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身体健康;

(2)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工作原则性,有良好的大局观、政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奉献精神以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丰富的科研经历、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管理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改革创新意识;

(4)在国内外知名大学的科研管理部门或学院担任过领导职务,对科研管理和提升办学水平有丰富经验者优先。

4.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身体健康;

(2)具有5年以上较大规模的企业中高层管理经验;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4)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富有进取和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具有市场开拓、资本运作、经营管理能力。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止到至2017年9月15日。

2.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登录我校“网上招聘”系统(http://rczp.xmut.edu.cn/zpsys/),注册、选择报名岗位,填写信息,同时将个人完整简历(含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ganbugongzuo@xmut.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高校人才网。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在职取得的学历学位、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一张,以及能详尽反映本人基本情况和竞争优势的简历一份。可发送电子邮件,也可邮寄材料。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聘任待遇

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过渡房,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还可享受省、市人才政策以及《厦门理工学院引进人才暂行规定(修订版)》(厦理工党委﹝2015﹞6号)中规定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学科领军人才、产业人才及其他高端人才,其购房补贴、学科建设经费、科研启动费等引进人才待遇面议。

因不具有中国国籍或其他原因无法进入学校编制的,可采用柔性全职聘用,待遇面议。

五、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成立干部工作考察组,由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校纪委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2-6291117(纪检办)、0592-6291908(党委组织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厦门理工学院党委组织部(邮政编码:361024)

联系电话:0592-6291908

13656000654(黄老师)

13616066796(刘老师)

附表:厦门理工学院引进人才优惠待遇一览表(附后)

2017年7月7日

厦门理工学院引进人才优惠待遇一览表

项目类别

学科建设
资助经费额度

科研启动费

购房补贴

过渡房或
租金补贴

备注

学科领军人才

面议

1.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且入选者,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其中,境外引进的,分别按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国内引进的,分别按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符合《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且入选者,由厦门市分别按100万元、80万元、3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3.学校购房补贴的20%作为安家费,在引进人才报到时一次性发放。
4.引进人才入选省市及学校各类人才计划,学校将给予相应津贴和配套,如:入选福建省“闽江学者奖励计划”者,可享受20万元/年的专项津贴。
5.海外归国留学人员经厦门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认定为高层次留学人才后,可享受留学人员生活津贴(2000元/月,最长计发5年)。
6.学科领军人才、产业人才、创新团队或其他特殊急需人才可“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7.过渡房或租金补贴年限为3年。

省部级高端人才

工科200-300万元
理科70-100万元
文科60-80万元

工科25万元
理科20万元
文科15万元

60—80万元

三房两厅或3000元/月

博士教授且为博士生导师

 

工科20万元
理科15万元
文科10万元

40万元

博士教授

 

工科15万元
理科12万元
文科8万元

32万元

博士副高、海归博士、博士后

 

工科10万元
理科8万元
文科5万元

21万元

两房一厅或2000元/月

产业人才

面议

团队引进

除团队成员按上述标准享受优惠待遇外,额外资助团队建设经费300—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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