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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学院201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发布时间:2014-12-18     截止时间:全年      工作地点:福建省龙岩市
项目 类别
学术科研
住房待遇
备注
学科建设专项经费
科研启动费
购房补贴
周转住房
安家费
基数

院士、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著名专家及重点学科带头人
面议
面议
面议
面议
面议
龙岩市政府现行人才政策若有变动,本表待遇以龙岩市政策为准。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博士生导师
(50周岁以下)
理工科30万元
理工科20万元
重点学科45万元
提供120平米住房(期限为3年,租金按龙岩市廉租房所在地最低标准收取)
20万元
紧缺学科35万元
文科20万元
文科10万元
一般学科30万元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50周岁以下)
理工科20万元
理工科16万元
重点学科40万元
16万元
紧缺学科30万元
文科10万元
文科8万元
一般学科25万元
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40周岁以下)
 
理工科10万元
重点学科30万元
根据《龙岩学院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安排周转房居住。
8万元
紧缺学科25万元
文科5万元
一般学科20万元
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
(紧缺专业,45周岁以下)
 
理工科5万元
10万元
5万元
文科3万元
博士
(40岁以下)
 
理工科6万元
重点学科30万元
5万元
紧缺学科25万元
文科4万元
一般学科15万元
承担科研项目追加
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负责人  
计算公式见注1
 
   
带项目
 
3万元
 
   
不带项目
承担国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计算公式见注2
 
   
带项目
 
2万元
 
   
不带项目
承担省级重点项目的负责人  
计算公式见注3
 
   
带项目
 
1万元
 
   
不带项目
承担省级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计算公式见注4
 
   
带项目
其他纵向项目的负责人  
计算公式见注5
 
   
带项目
获奖追加
获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社科一等奖
排名第一
 
20万元
 
   
近5年内
排名第二
 
10万元
 
   
排名第三
 
5万元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排名第一
 
10万元
 
   
排名第二
 
5万元
 
   
排名第三
 
2.5万元
 
   
获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社科二等奖
排名第一
 
10万元
 
   
排名第二
 
5万元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排名第一
 
5万元
 
   
排名第二
 
2.5万元
 
   
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排名第一
 
3万元
 
   
排名第二
 
1.5万元
 
   
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
排名第一
 
3万元
 
   
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排名第一
 
1.5万元
 
   
注1:计算公式:3万元+带进项目总金额×2%;
注2:计算公式:2万元+带进项目总金额×2%;
注3:计算公式:1万元+带进项目总金额×2%;
注4:计算公式:0.5万元+带进项目总金额×2%;
注5:计算公式:带进项目总金额×2%;
注6:博士后享受与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同样的购房补贴及科研启动费;
注7:引进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归国人才,其购房补贴比同一层次的人才增加5万元;
注8:引进有行业工作经验且业绩突出的人才,其购房补贴再酬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