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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2020年公开选聘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5-08
  • 截止日期:2020年5月16日
  • 所属省份四川
  • 工作地点:泸州市
  • 栏目分类四川高校
  • 招聘人数:1名
  •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
  • 需求学科(供参考)未分类

学院简介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前身是成立于1901年川南师范学堂,赵熙、朱德、恽代英等曾先后在此担任校长,培育出吴玉章、曾德林、黎英海等知名校友。

学校是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专业示范点高校、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学校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增挂泸州技师学院,是四川省技师学院联盟理事长单位。

学校坐落于激流澎湃的长江之滨、沱江之畔,开设39个高职专科专业,在校生近15000人,占地1271亩,建设总投资25亿元,建筑总面积60万平方米,建筑总投资和办学条件跃居全省专科学校前列。学校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实训基地2个(电子电工实训基地、建筑工程实训基地)、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工程造价生产性实训基地)、川南最大的诺博幼儿园、四星级洲际酒店、首旅京伦酒店等优越的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室内体育馆、恒温游泳馆,温馨舒适的标准化宿舍、食堂,为师生提供一流的学习生活保障。

为加强泸州职业技术学院领导班子建设,推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质量发展,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职责

(一)选聘岗位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1

(二)岗位职责

主要职责:分管教学、科研等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遵规守法,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授职称;

350周岁以下(196912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无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高等教育管理经历,具有2年以上本科院校中层副职或3年以上高等专科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任职经历;

2、熟悉普通高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及相关政策法规。

省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者同等情况下优先,特别年轻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条件。

三、选聘程序

(一)面向全国发布选聘公告

选聘信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人才工作网、川南人才网、重庆人才网、泸州人事考试网、高校人才网、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等途径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57日至16

2、报名方式:网上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者可登录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个人承诺书等资料,填写后与个人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lzyrsc002@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高校人才网;

2)现场报名:应聘者可直接前往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组织人事处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

1)应聘者填写《报名表》、个人承诺书等资料;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个人任职职位、时间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按照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0520日至521日。

(四)业绩评价、面试和心理测试

1、业绩评价。对通过资格审查人选的工作经历、业绩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参考;

2、面试。着重考察应聘者的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要素;

3、心理测试。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试结果作为参考。

(五)考察

根据业绩评价、面试和心理测试等情况,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前,考察对象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任人选。

(七)上会研究

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

(八)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任

依法依规履行入编聘任手续,首次聘期5年(含试用期1年)。

四、岗位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岗位管理

按照《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川委办[2016]23号)进行管理。

(二)薪酬待遇

按照《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郭老师,0830-315015118483088700;王老师,0830-3106759

附件:

1报名表

2个人承诺书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20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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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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