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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石门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1年6月公开招聘10名县人民医院合同制护士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6-29
  • 截止日期:2021年7月7日
  • 所属省份湖南
  • 工作地点:石门县
  • 栏目分类湖南医学
  • 招聘人数:10名
  • 需求学科(供参考)详见正文

因县人民医院业务工作需要,石门县卫生健康局委托县人力资源考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士。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县人民医院合同制护士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热爱护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371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护理专业毕业;

5.取得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查分证明)。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

202175-77

2.现场报名地点:

石门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行政综合楼502室)

3.现场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护士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时须如实填写《石门县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

4.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笔试(满分100分)

1.领取准考证:2021712上班时间在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行政综合楼502室)领取。请考生及时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弃权。

2.笔试内容:护理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202171315:00-16:3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1.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对象,具体名单在石门县人民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2.内容:皮内注射、封闭式静脉输液、置胃管鼻饲任一项(现场评委抽签决定)

3.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对象:所有参加实际操作技能测试考生.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3.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30%+结构化面试成绩×2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以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实际技能操作成绩均相同则以结构化面试成绩从低分到高分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成绩查询:对所有考生笔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综合成绩在县人民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须在成绩公布24小时内按程序申请查分,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

九、体检

对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另外按照岗位要求,青霉素皮试阳性视作不合格。凡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反规定被取消资格所造成的缺额,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可递补1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人民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提交本人签名的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一、确定拟聘人员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在县人民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本次录用聘期5年,聘用期间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十二、聘用办理

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时间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十三、监督

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监组负责全程指导监督。

咨询电话:0736-5157329(石门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736-5323085(石门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0736-5333980(石门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监督电话:0736-5325106(石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监组)

石门县卫生健康局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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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https://www.shimen.gov.cn/smzx/tzgg/content_10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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