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财务人员1名,为招聘单位非正式在编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受处分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正在接受审计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二本以上),财会类专业,学士学位,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相关证书。熟练操作各类财务软件及办公软件,如excel、word等。
(三)工作细致严谨,勤学好问,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各类规章制度,具备会计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修养。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汉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6日8:00-16:00时。
2.报名地点: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住院二部609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3911029。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资格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近期2吋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4.资格审查:现场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证件统一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汉滨区区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发放准考证。报名人员提供证件、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5.考试收费:按物价局有关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成本费用30元。
(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下午2:00-4: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制度及实务知识。
2.面试: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公示。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3.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依据考试结果按招聘专业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缴纳。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自愿放弃、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
(六)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医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网站、院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区卫计局备案;不合格者,终止试用。
四、相关待遇
按照医院现行工资政策执行。
五、组织纪律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将按照人事考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来源:
http://www.hanbin.gov.cn/Content-109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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