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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2009年招聘公告 3月31日前报名

时间:2009-03-19 19:49来源: 作者: 点击:
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2009年招聘公告 3月31日前报名
2009-03-19
一、医院简介
我院座落在美丽花城广州西关,位于风景宜人的荔湾湖畔,一所具有百年历史的集医、教、研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内设有设施一流的广州市妇产科研究所、广州市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医院是国家级爱婴医院、省百家文明医院和广州市文明医院。2006年1月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变更为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同年底,成立广州医学院第三临床医院。
医院有各级卫生技术人员近千名,日平均门诊量3000多人次,开放床位700张。拥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如核磁共振,螺旋CT机,ECT机,DSA,CR,DR,全国首台第三代电磁导航系统,多功能等离子刀,彩色心脏、腹部B超,四维彩色B超,子宫内膜微波治疗仪,体外震波碎石机,腔镜系列手术及检查系统,小肠镜,超声内镜,中央心电监护系统等,充分适应现代临床诊治与医学研究发展的需要。
目前,医院的各专业门类设置较为齐全,设有18个临床一级科室,开设专科门诊90多个,专家门诊120多个。妇产科是广东省卫生厅特色专科、广州市卫生局确立的重点专科、广州医学院博士后流动工作站之一。
妇产科、骨外科、心血管内科、器官移植科是医院的重点专科。骨外科拥有世界先进的第三代电磁导航手术系统,等离子消融等设备,微创骨科是其特色。医院肝、肾移植技术均获得广东省医学会授予A级资格,已成功开展卵巢移植、肾移植、肝移植、骨髓移植、角膜移植、心脏移植、肺移植等先进高难度手术。
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热诚欢迎您的加入!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个全面展现才华的大舞台!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专业
人数
岗位
资格条件
博士
硕士或以上
本科
神经内科/心理学
2
 
 
临床医疗
应聘人员须具备《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优先考虑: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单列市以上三级甲等医院专科行政主任一年以上;
三、担任一项省级以上或两项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前二名);
四、曾任中华医学会省级专科学会委员以上职务,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或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五、应聘管理岗位者,具备行政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愿意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肾脏病学
1
 
 
临床医疗
心血管内科
1
 
 
临床医疗
消化内科
1
 
 
临床医疗
重症医学
1
 
 
临床医疗
骨外科
2
 
 
临床医疗
心胸外科
1
 
 
临床医疗
血管外科/胃肠外科
1
 
 
临床医疗
肿瘤外科
1
 
 
临床医疗
泌尿外科/器官移植
1
 
 
临床医疗
麻醉学
 
1
 
临床医疗
妇科
1
 
 
临床医疗
产科
3
 
 
临床医疗
生殖医学
3
1
 
临床医疗
妇产科学
2
 
 
临床医疗
儿科学
1
 
 
临床医疗
耳鼻喉科
1
 
 
临床医疗
颌面外科
1
 
 
临床医疗
中医妇科
1
 
 
临床医疗
康复医学
1
 
 
临床医疗
医学影像(介入)
1
 
 
临床医疗
病理诊断学
1
 
 
临床医疗
运动人体学
 
1
 
临床医疗
药学
1
 
 
临床医疗
医学检验
1
 
 
临床医疗
护理学
 
3
1
临床护理
中医学
1
 
 
管理
临床医学
 
1
 
管理
合计:
39人
三、招聘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3月31日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多宝路63号(广州医学第三附属医院人事科)
邮编:510150电话:020-81292846、81292621
(三)报名要求:个人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外语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近期照片等到上述地点或以邮寄方式报名。
四、考试的范围与办法
(一)考试的范围:考试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试等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知识,通过考试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发展潜力。
(二)考试时间:4月15日前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的办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外语口语、仪表气质等,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按照成绩高低,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个别紧缺专业可视情况确定入围比例。
2、专业笔试:对硕士以下学历的应聘者进行专业及相关知识笔试,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3、实际操作考试:对本专业基础知识与临床技术进行操作考试。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综合测评成绩:以面试、专业笔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三科累计总分计算。
4、体检
原则上依照应聘人员的综合测评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2人按实际人数。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被聘用的人员体检费用由医院支付。
5、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测评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列入本市急需的特殊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可适当简化考试程序,或直接以考核方式招聘。
(四)其他相关事项
1、根据专业要求情况,应聘人员可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5-10个工作日。
2、试用期间,由使用科室进行业务能力、技术的考核,并将考核鉴定结果交人事部门备案。
3、人事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交由医院领导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4、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急需的特殊人才,对应聘人员采取面试、技术操作、考核等方式进行招聘,不受每年招聘时间的限制。
5、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OO九年三月十六日
 
来源:http://www.gzpi.gov.cn/zpqk/sydw/200903/t20090319_933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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