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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龙泉市土地整治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招聘3名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龙泉市土地整治有限公司劳务派遣3名,特制订以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计划

职位代码

主管

单位

招聘单位

名称

招聘职位

名称

招聘人数

年龄

性别

所学专业

要求

学历

要求

备注

01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龙泉市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财务

管理

1

35周岁以下

不限

财务财会类

大学专科及以上

所学专业要求参照2020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02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龙泉市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工程

管理

1

35周岁以下

建筑工程类

大学专科及以上

所学专业要求参照2020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03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龙泉市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综合

管理

1

35周岁以下

不限

计算机(大类)类

大学专科及以上

所学专业要求参照2020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41216以后出生)。

3.文化程度: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在20201216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具体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1216上午8:30—12:00(报名时间为期半天);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楼会议室(龙泉市中山东路136号)。

3.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2020年龙泉市土地整治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件1);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报考所需要的证明材料。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二)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形式。

具体形式如下:每个招聘岗位如报名人数在20人以内(含),则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某一岗位如报名人数20人以上,则该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1.笔试

岗位报名人数20人以上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入围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需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实施前48小时以内,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参加笔试和面试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参加面试岗位的总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布。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五)公示、聘用

经组织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七天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的予以聘用。如有问题反映的,考生必须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各岗位录取人员的首批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四、用工形式及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采用劳务派遣合同制,录用后薪酬待遇参照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咽痛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龙泉市土地整治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8-7765270)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其他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报名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试前,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虑到防疫检测要求,请考生提前安排出行时间,在开考1小时前到达考点检测进入。

本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的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在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土地整治有限公司和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7765270

监督电话:0578-7766316

附件:1.2020年龙泉市土地整治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承诺书

3.2020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龙泉市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128

附件12020年龙泉市土地整治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承诺书.docx

附件32020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来源:

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0/12/8/art_1229426774_4293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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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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