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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武平县天泉供水有限公司2020年3月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

武平县天泉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水公司)为武平县县属国有企业,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

1.中山营业所管理员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40周岁及以下(1980327及以后出生),男女不限,具有2年以上公司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2.中山营业所维修工1名:学历不限,40周岁及以下(1980327及以后出生),男,具有水电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中山营业所抄表员1名、收费员1名:初中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1980327及以后出生),女,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因其它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未撤销的;

6.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违反计划生育、综治相关政策的人员,有严重失信行为,被采取联合惩戒措施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327202042(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武平县天泉供水公司办公室(武平县平川街道教育路59号)。

联系人:刘丽玲联系电话:0597-4822197

3.报名事宜:

1)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下载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须提交资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提供1份);《报名表》1;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纸质档彩色照片4张。

4.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公告》和拟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料符合条件的不能拒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其他职位应聘。现场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招聘后期环节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武平县人社局)、武平县天泉供水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到该职位下一名应聘者。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七、聘用审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和方式进行政审,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进入考察的考生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对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的考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可从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八、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武平县人社局)、武平县天泉供水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招聘过程中如遇考生体检、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管理及待遇

1.对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公司按公司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及正式聘用期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相关合同:

1)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2)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7)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招聘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如不服从调整的,公司有权辞退。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接受监督。招聘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其它

(一)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武平县人社局)、武平县天泉供水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如因参聘人员未阅读相关公告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公司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附件:

武平县天泉供水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武平县天泉供水有限公司

2020327

来源:

http://www.wuping.gov.cn/2020-03/27/content_9778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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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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