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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关于重新开展2021年公开招聘85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充实街道社区居委会力量,特面向社会招考85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共招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85人,详见《荔湾区2021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三)按照社区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提高属地化要求,本次招聘报考人员要求广州市户籍或居住在荔湾区;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930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930日之后出生);

(六)能接受周末半天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预约办事等弹性上班制度;

(七)行政管理、社会工作、心理学、社会学、法学和英语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有两年及两年以上的街道或社区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九)中共党员、优秀退役军人、随军配偶等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资格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持有大学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能熟练使用英语与外籍人士沟通交流的;或者能熟练使用粤语沟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一)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十二)身体健康;

(十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入党转正时间、街道或社区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历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出现役证件、荣誉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考方式:荔湾区社区专职人员招考网(http://lwshequ.lnc.edu.cn点击扫描二维码即可报名

2.报考时间:979时至9918时。非报考时间段,不可报名。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020-22305699

3.报考程序:报考人员通过登录报考网站或手机扫描考试报名二维码自行查询招考职位信息,按要求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

4.报考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街道,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自行于91118时前登录报考网站或手机扫描考试报名二维码,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6.打印准考证:本次报名采用系统审核方式,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应于9129时至91418时自行登录报考网站或手机扫描考试报名二维码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取消笔试资格。

7.开考比例: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才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笔试

1.笔试时间:2021919(星期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采取闭卷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社区工作、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有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天内登录原报考网站或手机扫描原考试报名二维码查询。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参加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和荔湾区社区专职人员招考网公布。

()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前参加资格复审。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材料包括:

1)本人报名表原件1份(报考人员自行通过报名系统用A4白纸双面打印,提前粘贴好大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

2)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有海外学习经历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属地化相关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有效期内居住证、房产证明、购房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者其他能够有效证明广州市户籍或者常住在荔湾区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提供租房合同的,合同需在有效期内且截至资格复审时已满三个月;

5)其他证件资料,包括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街道或社区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出现役证件、随军配偶等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证明材料、荣誉证书等,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街道在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请考生现场在《报名表》上签名确认、签订《考生承诺书》(附件1),并向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附件2)。

2.资格复审地址:报考职位所在街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接受资格复审的人员,如在复审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接受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

面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检对象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在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用人单位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由报考职位所在的各街道通知进入体检人员有关体检事项,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各招考街道自行组织,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职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荔湾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如实填报《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自行打印并签名确认后带至笔试和面试考场。填写日期须为笔试和面试当天。

2.考生须持健康码及行程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均须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境外(含港澳台)来(返)穗人员须主动配合做好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并提供解除隔离或健康监测有关证明材料。

3.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4.未戴口罩、非绿码、现场监测体温超过37.3或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不得参加考试。

5.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报名及参加考试。

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密切关注招考期间发布的有关信息,认真遵照广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荔湾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1378806)

1.荔湾区2021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docx

2.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2194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759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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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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