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缓解大队消防力量不足的矛盾,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文员管理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消防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 |
工作地点 |
人数 |
备注 |
1 |
协助执法 |
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莲都区大队 |
2 |
男性,具备良好的电脑办公技能和责任心 |
2 |
乡镇工作站 |
碧湖镇 |
2 |
男性,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电脑办公技能和文字表达能力。 |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无犯罪记录;
(二)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65米,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健康,无纹身(无论大小),无传染性疾病。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三、福利待遇
经审查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同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丽水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按照消防文员工资福利标准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截止;
2.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附件)、2张近期一寸蓝底证件照、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等报名资料到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409报名,联系电话:2638103。
附件:
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8月3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iandu.gov.cn/art/2021/8/31/art_1229436767_59097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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