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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健康教育所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2名硕士研究生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8-11
  • 截止日期:2021年10月31日
  • 所属省份广东
  • 工作地点:汕头市
  • 栏目分类广东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2名

根据《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结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等有关规定,汕头市健康教育所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2名硕士研究生,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健康教育所(汕头市卫生信息中心、汕头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是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拟订全市健康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市健康教育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服务项目以及卫生信息化建设与医学卫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推广工作;负责编辑出版《汕头医药》,开展医学科技咨询服务工作;承担组织全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技术鉴定工作;受委托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指19851031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市属、区(县)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汕头市市属、区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福利待遇及培养管理措施

按照《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及汕头市健康教育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防疫期间以网络报名为主。

报名电子邮箱:stsjkjys@163.com

2.报名时间: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1031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或扫描件:

1)本人填写《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

5)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

4.资格初审: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5.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1个市属事业单位岗位报名。

6.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于20226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6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212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12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5《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学(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招聘方式

1.组织实施。直接面试工作由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汕头市健康教育所实施。

2.面试方式。采取线下面试方式,同一岗位同一时间统一组织面试。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为202111120211130

4.资格复审。采取线下面试的,面试前,组织实施招聘单位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齐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5.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或考核)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总分60%

七、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并于面试结束次日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将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体检时间以及是否递补情况在汕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和汕头市健康教育所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市健康教育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官网发布。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健康教育所微信公众号及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发布考察公告。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20]276号)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官网、汕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汕头市健康教育所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市健康教育所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拟聘用人签订聘用合同。

十二、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面试合格人选中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健康教育所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合格人选、入围体检人选、考察人选及拟聘人选公示等信息,均在汕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及汕头市健康教育所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三)面试合格入围或递补体检人选,应在发布面试合格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告之日起30日内完成体检,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汕头市健康教育所同意后,可推迟体检。

(四)获聘人员,应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汕头市健康教育所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汕头市健康教育所同意后,可推迟入职时间。

(五)引进对象须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七)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市健康教育所具体实施。

(八)招聘过程中,请考生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九)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健康教育所办公室:0754-88547973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754-8854797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汕头市健康教育所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附件2.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附件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BrZm6S8RBnFuNtb4Bo78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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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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