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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16名社会化用工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7-06
  • 截止日期:2021年7月12日
  • 所属省份江苏
  • 工作地点常州
  • 栏目分类江苏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6名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常州市船闸管理中心招聘社会化用工1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常州市户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16名,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常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社会化用工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会化管理职工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21711-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报名地点为常州市船闸管理中心18楼会议室(常州市丽华北路2号常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内),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需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工人技术等级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常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社会化用工报名表》(附件21份;

4)常州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个人注册登录常州市人社网上经办大厅查询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打印);

5)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常州船闸管理中心将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考核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的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面试成绩排名录用,如面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若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则视情况增加笔试考核,具体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按综合成绩排名录用,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考试,须提前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简章发布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人员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包含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其待遇及管理按照常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管理职工用工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纪律与监督

考试录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咨询电话:(051989607716

监督举报:(051985682112

四、本简章由常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常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社会化用工岗位简介表.xlsx

2.常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报名表.docx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75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jtj.changzhou.gov.cn/html/jtj/2021/PCJNPCAQ_0705/203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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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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