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制建设,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沧州经济开发区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法律顾问为我区提供法律服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突出开发区工作特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法律顾问3名。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宪法,政治坚定,对党忠诚;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强;
(三)全日制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四)具有法律工作执业资格,5年以上执业经历。具有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五)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具有较高的执业素养。在经济事务、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方面有所专长的优先考虑;
(六)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获得律师所在单位(律师事务所)同意。
三、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根据管委会需要,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管委会及所属部门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需要法律审核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参与合作项目的论证、洽谈,协助起草、审查、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管委会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四)为重大国有资产监管和处置提供法律意见;
(五)为处置社会公共事件、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参与管委会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七)参与处理涉及管委会及所属部门的行政复议、诉讼、调解、赔偿、仲裁等法律事务;
(八)参与涉及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的宣传教育培训和课题研究;
(九)遵守《沧州经济开发区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规定;
(十)参与处理管委会及所属部门委托或者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十一)每人每周提供2个工作日的法律服务。
四、聘用期限及费用
法律顾问聘期一年,年顾问费8万元人民币。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1日至21日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沧州市兴业路23号沧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东侧法律顾问报名处(可乘306、307路公交车在开发区管委会站下车)。
(三)报名材料
1.《沧州经济开发区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或在沧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个人简历(含一寸证件照2张);
(2)以往受聘政府法律顾问的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业务专长;
(4)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获得奖励和荣誉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兼职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受处罚处分情况(需提供无处罚处分情况证明);
(8)个人优势;
(9)个人承诺;
(10)所在单位(律师事务所)意见;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各类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
(四)聘用流程
1.资格审查:由法律顾问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对审查通过的律师以电话邀约的方式通知面试,根据面试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3.审定: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会议审定;
4.公示及聘任: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沧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沧州经济开发区法律顾问合同,并颁发聘书。
六、其他事项
1.具体事项以沧州经济开发区法律顾问合同为准;
2.报名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刻取消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由沧州经济开发区法律顾问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3093867,0317-3093135
沧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6月10日
来源:
http://www.cedz.gov.cn/govaffair/show-872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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