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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凤岗镇经济发展局2020年12月招聘1名政府合同制聘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2-29
  • 截止日期:2021年1月5日
  • 所属省份广东
  • 工作地点东莞
  • 栏目分类广东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名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凤岗镇经济发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合同制聘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1名政府合同制聘员,从事凤岗镇经济发展局材料撰写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名:

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19891228以后出生);

3、东莞市凤岗镇户籍;

4、具有一年及以上材料员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

三、薪酬待遇

按照凤岗镇政府合同制聘员待遇标准执行,年薪约10.3万元(包括工资、社保、公积金和年终奖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01229—202115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凤岗镇人民政府四楼经济发展局1室(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

3、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需提供学历鉴定)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2张。

4、报名注意事项:本镇财政供养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

东莞市凤岗镇经济发展局负责审核报考资料,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客侨凤岗微信公众号和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予以公布。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材料写作能力。笔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入围面试最后一名考生同分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生的总成绩将在客侨凤岗微信公众号和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予以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对象要求在凤岗医院或东莞广济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东莞市凤岗镇经济发展局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如需复检,应在首次体检1周后第2周内进行,且只能复检一次。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经审查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通过客侨凤岗微信公众号和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向社会公示三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东莞市凤岗镇经济发展局根据应聘者素质进行综合评估,考察合格的,确定为录用人选,并报镇组织人事办备案,按规定程序报批录用。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应聘者达到1:3(含)以上的比例,才能组织考试,如达不到1:3(含)比例的,重新讨论研究,采取放宽条件等措施,调整招聘方案,经镇组织人事办审批后重新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三)应聘者应符合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后续招录事项,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自动解除。

(四)本公告及报考相关事宜由东莞市凤岗镇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郑先生,联系电话:0769-87754329

东莞市凤岗镇经济发展局

20201228

附件:凤岗镇经济发展局招聘政府合同制聘员报名表.doc

来源:

http://www.dg.gov.cn/zwgk/zfxxgkml/fgz/qt/tzgg/content/post_3433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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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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