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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分宜县2020年公开招考34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1-26
  •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2日
  • 所属省份江西
  • 工作地点:分宜县
  • 栏目分类江西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34名

为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工作,进一步充实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经分宜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考县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人或父母、配偶具有分宜县辖区范围内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3、女性40周岁以下(19801030后出生);男性45周岁以下(19751030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高职)。

5、懂电脑操作。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能胜任社区工作岗位。

(二)优惠条件

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初级资格证书的,可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中级资格证书的加4分。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刑事司法调查尚未终结的;

3、受到党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现役军人;

5、具有分办字[2017]110号文件规定的选举资格条件“五不能、七不宜”情形之一的;

6、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4名,其中钤东街道19名,钤西街道15名,报考时请选择街道。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1130122(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分宜县民政局(分宜县行政服务中心17楼)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

四、报考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相关印证学历的证件可提供,如报到证等);暂无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效证件;

3、符合加分条件的,请提供国家社会工作者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

4、近期2寸免冠相片4张。

五、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分宜县民政局和人社局负责,在报考现场进行初审;县纪委监委对资格审查情况进行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六、考试

(一)开考条件

原则上报考人数需要达到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或以上时,才能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要求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方能开考,并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政策理论、社区业务知识和办公自动化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1210;领取地点:分宜县民政局(分宜县行政服务中心171709办公室)。

3、笔试时间:20201213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分宜三中(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将张贴公布,考生可查阅考分,但不可查卷。如确有疑问,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派工作人员查阅。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式统一面试,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20201219;面试地点:分宜三中。

(四)计分办法

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七、体检、资格审查、公示

1、招聘名额。由招考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为202012月下旬,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体检地点,体检地点待定。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主要采取查看拟招录人员所在学校、单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调阅个人档案等办法进行综合审查。

3、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审查后出现不合格人员被取消录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有不合格人员不再递补。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对拟招录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实行三个月试用期制度。所确定拟聘用人员中,凡属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八、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1、录用分配。被录用人员由所属街道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

2、试用期规定。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所属街道负责进行考核,对考核不称职的下达辞退通知书不予聘用;考核称职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备案管理。

3、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现有居委会人员同等待遇,办理在社区工作期间的“五险一金。在以后换届选举中,落选人员直接解聘辞退,所有在社区居委会的待遇同时终止。在岗期间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如继续聘用,续聘期间,按在职人员办法缴费;不再聘用的,用人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但可自行缴费至满15年后按有关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九、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2、考生必须保持联系渠道畅通。

3、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从规定之日起15天以内未将人事档案转入管理单位或到用人单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4、本公告在分宜政府网、分宜发布和分宜电视台发布,并在各社区张贴招考公告。同时,将招聘的有关情况在分宜政府网(http://www.fenyi.gov.cn/)公布。

5、咨询电话:0790-5886132(县民政局);0790-5896365(县人社局)。

6、监察电话:07905881639(县纪委监委)。

7、本公告由分宜县公开招考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分宜县社区工作人员招考报名表

分宜县公开招考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1125

来源:

http://www.fenyi.gov.cn/4456957/24653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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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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