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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高新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招聘1名会计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1-13
  • 截止日期:2020年11月17日
  • 所属省份湖北
  • 工作地点:咸宁高新区
  • 栏目分类湖北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名

咸宁高新区财政局承担高新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评审工作。因评审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类专业人才1人,用工方式为劳务外包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会计类专业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无违纪违规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类相关专业,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111以后出生);

4.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熟悉财税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熟悉财务软件的使用;熟悉常用办公软件,逻辑思维清晰,具有一定的文字编写和处理能力;

(三)薪酬待遇

5 根据聘用人员的执业资格、工作经历及工作能力定岗定薪,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等构成,约-6/年。合同期内五险一金按国家政策缴纳,并从年度收入中扣减。聘用人员实行新进员工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转正录用工资的80%发放。

二、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

2020111320201117(每天8:30-11:30,15:00-17:00,双休日除外)。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按招聘要求携带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及毕业证、职(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并附复印件各1份到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市人社局二楼智通公司进行现场初审及报名。联系电话:(0715--8235114

(三)报名材料

1)如实填写《2020年咸宁高新区财政局招聘会计类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1;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2;

3)按招考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包括本人毕业证、身份证、职(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毕业的,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其他岗位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公示及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资格审查

咸宁市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市智通公司”)将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其学历、所学专业、职称、工作年限等方面是否与应聘岗位相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总分100分。

15549915358)。笔试时间:20201119上午,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0715--8235114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

依据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由高到低,按照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可不取消岗位,所有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业务协调能力及综合素质,总成绩100分。

15549915358)。面试时间:20201119下午,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0715--8235114

咸宁市智通公司将组织专家组对应聘人员逐个进行面试。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如遇并列,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

(四)健康检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已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产生。

(五)综合考察

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含政治审查),考察工作由咸宁高新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

(六)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咸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聘用与终止

1.拟聘用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书;

2.咸宁市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2(最多只签32年合同期)。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或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劳动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

(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招聘程序不规范、影响公正的,视为无效。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考试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食宿自理,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信息不畅,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聘人员在应聘中有伪造、涂改学历、工作经历等各种不诚信行为者,用人单位将取消其招聘聘用资格;聘用后发现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其劳动合同。

4.本次招聘公告由咸宁高新区财政局、咸宁市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咸宁高新区财政局招聘会计类专业人才报名表》;

附件12020年咸宁高新区财政局招聘会计类专业人才报名表(1)(1).doc

咸宁市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01112

来源:

http://gxq.xianning.gov.cn/zwgk/fdzdgknr/tzgg/202011/t20201112_22160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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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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