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才网—国内访问量、信息量领先的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高校人才网>事业单位>事业单位>

珠海市香洲区2020年度公开招聘44名社会工作者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0-15
  • 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4日
  • 所属省份广东
  • 工作地点珠海
  • 栏目分类广东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44名

根据工作需要,香洲区现公开招聘44名社会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薪酬待遇等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20021031及以前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在职的香洲区社会工作者,不得应聘。

(二)职位表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1.网上报名:应聘者可在香洲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提交报名信息后不允许再修改。

2.网上报名时间:202010219∶002020102417∶00

3.现场确认: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份《珠海市香洲区2020年度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报名表》参加现场确认;若应聘者本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现场确认的,可出具《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1份应聘者身份证复印件和1份《珠海市香洲区2020年度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报名表》参加现场确认。

若应聘者的《珠海市香洲区2020年度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报名表》上的个人信息(不含报考职位)填报有误,可在确认现场工作人员监督下手动修改个人信息并提交《报名信息修改承诺书》(附件3);经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后,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每一职位招聘人数与通过现场确认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如低于该比例,则按1∶3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4.现场确认时间:20201026(周一)9∶0012∶0014∶3017∶00

5.现场确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市第七中学对面)。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分10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统一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及职位所需知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香洲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

笔试成绩确定后,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有同分者一并进入资格审核)。进入资格审核人数按各职位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函数为: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www.zhxz.gov.cn/img/0/78/78869/2651728.jpg

其中:x代表该职位招聘人数,y代表进入资格审核人数。

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香洲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对象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参加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珠海市香洲区2020年度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报名表;

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01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镇(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本人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后备人才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本人已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实践锻炼等方式进行满1年时间的培养考察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为退役军人的,则另需提供军人退出现役证件、入伍通知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02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镇(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本人为社区非户籍委员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03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军人退出现役证件、入伍通知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模板详见附件4,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04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属集体户口本且不方便借出的,可只提供户口本首页和应聘者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但在复印件上须有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的证明意见并盖公章;户口本遗失的,可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本人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模板详见附件4,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05060708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模板详见附件4,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于资格审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香洲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

3.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招聘职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人员依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香洲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进行复核。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5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广大应聘者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在粤省事小程序中粤康码板块进行个人自查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和自我健康观察,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应聘者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持健康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核实近期行程后参加现场确认、笔试、面试等招聘环节,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或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每天进行健康申报的应聘者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应聘。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区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香洲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通知公告栏或相关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133696(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756-2516710(香洲区委组织部)。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职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香洲区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01014

附件1.珠海市香洲区2020年度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职位表.xls

附件2.委托书(模板).doc

附件3.报名信息修改承诺书.doc

附件4.党员证明(模板).doc

来源:

http://www.zhx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2651728.html

 

查看次数: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网官方微信(微信号:Gaoxiaojob)。

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推荐信息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