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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9月公开招聘11名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9-28
  • 截止日期:2020年10月9日
  • 所属省份河北
  • 工作地点:高阳县
  • 栏目分类河北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1名

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高阳县人民法院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司法辅助人员11名(女性5名,男性6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辅助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保定市高阳县辖区户籍;

3、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1092000109期间出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熟悉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以下类型不得报考:

1、在校在读大学生(202010月尚未取得毕业证);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高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名单。

报名时间:2020109日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高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一楼

报名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军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个人简历(附件中下载)。

(二)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采用试卷答题方式,主要考查应试者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等,面试采用口头答题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试者的语言表述、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沟通协调和举止仪表等。

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最终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地点

另行通知

4、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高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一楼大厅报到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报名人员进入法院区域内禁止拍照、录像,不允许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

3)考试前,由工作人员将考生集中带到考试地点,需查验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鉴于当前属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考试人员需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并配合测量体温。

五、相关待遇

(一)签订合同

由高阳县人民法院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高阳县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并发放绩效工资每月200元,以后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

附件:个人简历

来源:

http://bdgyfy.hebei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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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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