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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5月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启事

  • 发布时间:2020-05-14
  • 截止日期:2020年5月22日
  • 所属省份广西
  • 工作地点南宁
  • 栏目分类广西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名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物业管理工作人员1名(适合男性)。

条件:本科以上文凭,35岁以下,专业不限,吃苦耐劳,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有交通工具和基础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2800/月(缴纳五险一金前),具体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实施。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513-522(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办公大楼803办公室;

(三)报名手续: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四、面试内容及时间

报名后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择优面试,整个面试过程应试人员均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要求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应到自治区或南宁市三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办法

(一)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事宜由兴宁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二)拟聘用人员经城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由兴宁区住建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核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下载

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513

来源:

http://www.nnxn.gov.cn/xxgk/jcxxgk/rsxx/klzp/t4325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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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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