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管中心为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 〔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等要求 科室内勤 1 中文专业 管理人员 1 法律专业 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城管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与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及较高的文字处理水平;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年龄:3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 招聘对象: 杭州市区户籍的在职人员或社会人员。 三、招聘办法: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考生按招考职位要求进行报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1:3比例的,取消招考计划。 四、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17日上午 9:00—11:00, 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杭州市文晖路97号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301室。 3、报名方法:应聘者请持《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正面免冠1寸近照1张,身份证、本人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五、招聘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笔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核: 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若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 七、聘用及公示 经考核,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周培芳 联系电话:85179551 传真:85063010
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管中心 二○○七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