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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龙山县2021年竞争性选拔2名县直部门副职简章

  • 发布时间:2021-03-15
  • 截止日期:2021年3月17日
  • 所属省份湖南
  • 工作地点:龙山县
  • 栏目分类湖南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2名

为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湖南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以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拔产生部分县直部门副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层干部;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以事择人、人岗相适,严格资格条件,坚决防止平衡照顾、降格以求;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程序要求,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做到客观公正。

二、选拔职位及职数

1.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1名;

2.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1名。

三、选拔范围对象及条件

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同时还须分别达到以下标准和要求(见下表)。

职位

职数

面向范围

年龄

学历

工作经历及其他要求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1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公)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45周岁以下(197531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师、医卫专业职务职称、特别优秀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031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学历

1.参加工作5年以上;

2.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熟悉教育教学业务,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3.累计任下列职务达3年以上: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内设机构股室负责人;县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基层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中心学校(含撤乡并镇前的中心完小)及以上学校校长;

4.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1

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1.参加工作5年以上;

2.医学大类专业毕业,熟悉掌握医疗卫生健康方面的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3.累计任下列职务达3年以上: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内设机构股室负责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基层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建制乡镇卫生院院长(含撤乡并镇前的建制乡镇卫生院院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4.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卫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本简章涉及的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2131日,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31日前取得,参加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社会信用记录不合格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人员入口身份需符合政策规定。报考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位的人员,所学专业须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医学大类,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研究认定是否纳入选拔范围。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事(政工)股报名,报名时间:2021315日至317日。各部门党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照报名资格条件择优确定推荐人员,择优推荐的结果应在本单位内公示。各部门党组于322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人选的相关资料报送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组213室,联系方式:0743-6231890)。推荐人选时须按要求填写《龙山县2021年竞争性选拔县直部门副职组织推荐及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2份,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②参加工作文件,即县以上人事、劳动部门录用文件,其中20061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还须提供州人社局或原州人事局审批同意的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如为聘用制干部须一并提供聘用制干部审批表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④任职文件及工作经历证明由相关单位提供,并报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二)资格复审。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名条件对报考选拔职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职位职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经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三)笔试。笔试为综合卷,不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包括所选拔职位所要求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拔职位职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中,与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人分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在笔试中不易测试的有关能力和素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本人。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五)考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分数、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档案审核、部门联审,审核无异议的按照选拔职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同一职位中,与进入考察范围最后一人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同时进入考察)。

(六)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按选拔职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如体检对象不合格的,则将另1名考察对象作为递补体检对象。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放弃该职位选拔。

(七)备案审批。考察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综合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研究提出拟提名(拟任)人选建议名单,按照调任审批程序报州委组织部审批。

(八)县委决定。拟提名(拟任)人选建议名单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提名(拟任)人选。

(九)公示。县委组织部对提名(拟任)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十)任职。对提名(拟任)人选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安排工作。

五、工作纪律

为加强对选拔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将资格审查贯彻始终,在选拔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参选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拔资格,已经决定任用的宣布无效。对帮助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追究个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县委组织部0743-6231890,县纪委监察委0743-6238611

本简章由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龙山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314

相关附件下载:龙山县2021年竞争性选拔县直部门副职组织推荐及资格审查登记表.doc

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工作经历方面的证明.doc

来源:

http://www.xxls.gov.cn/zwgk/xzfxxgkml/rsxx/zkxx/202103/t20210314_1774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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