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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选调6名人民警察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1-26
  •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 所属省份湖南
  • 工作地点:湘潭县
  • 栏目分类湖南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6名

为充实我县公安队伍力量,改善公安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核心战斗力,更好地服务湘潭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湘潭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上级公安机关和中共湘潭县委组织部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公开选调一批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基层民警6名(男性5名,女性1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公安系统已登记为公务员的在职在编人民警察(不含铁路、民航、司法、林业等行业公安)。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参加公安工作满2年(时限计算至20201231);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11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公安工作;

7.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8.最低服务年限。在湘潭县公安局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能转任交流,且不得参加遴选、选调等考试;

9.具有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

处理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在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湘潭县公安局门户网及湘潭县公安双微平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12120201231

2、报名方式:填写《湘潭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邮寄(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或当面递交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向选调机关咨询,并对自己的报考负责。

3、报名地址:

湖南省湘潭县公安局政工室,联系人:王坤乾,电话:0731-57889066,手机:15973232288;彭孟强,手机:13973228069QQ邮箱:846774982@qq.com;公安内网邮箱:湘潭县公安局政工室专用邮箱。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安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60分)以及计算机操作(40分,主要内容为打字、WORD操作、EXCEL操作以及上网操作)。

时间:待定

(四)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湘潭县公安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包括身份证、警察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反馈给进入面试人员。未参加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开考比例为2:1,根据考试成绩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湘潭县公安局党委研究报中共湘潭县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面试主要测评参考对象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六)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为1:1

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待定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定,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考察时间:待定

(九)公示与调入

根据综合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经湘潭县公安局党委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人事工作程序,呈报中共湘潭县委组织部和上级公安机关,办理调入和录警手续。

(十)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公开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选调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选调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选调组织者无关,敬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选调公告由湘潭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湘潭县公安局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doc

湘潭县公安局

20201125

来源:

http://www.xtx.gov.cn/6571/6558/content_900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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