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综合部门文字岗2名。
二、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⒈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检察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从事综合文字工作2年以上。
3.台州范围内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法律专业。
5.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6.县(市、区)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0年8月31日。
7.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4日止。
2.报名地点: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人事处(市府大道910号台州市人民检察院10楼1005室),检察系统人员可到各县(市、区)检察院政治部报名。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工作证;(2)学历学位证书;(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4)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5)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意见或在报名表中加盖单位公章;(6)本人主笔撰写的文字材料5篇。
(二)报名确认: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在台州检察网(http://tz.zjjcy.gov.cn)公布。
(三)笔试: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为不合格并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察: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六)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七)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八)如遇有特殊情形,由市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联系电话:0576-88200879。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日
来源:
http://tzwap.zjjcy.gov.cn/art/2020/9/1/art_3490_1836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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