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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保靖县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遴选(选调)10名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19-09-05
  • 截止日期:2019年9月8日
  • 所属省份湖南
  • 工作地点:保靖县
  • 栏目分类湖南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0名

因工作需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选调)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保靖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统战部、县归国华侨侨眷联合会、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

一、遴选(选调)岗位和人数

10名,其中遴选机关工作人员6名,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见《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遴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具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上一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19889301978930期间出生的,具体学历、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6、身体健康;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均以2019930为截止日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新提拔干部在现职岗位任职未满1年的;

4)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选调)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994日至98日下午5点前(星期六、星期天正常上班)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会议室(县四大家办公区前栋B2015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报名时须持《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彩色2寸免冠照片2张。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考人员为教师的,还提供须经县教体局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由组织人社编制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察时资格复审、公示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全过程。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开遴选(选调)全程监督。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公开遴选(选调)的人数与遴选(选调)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选调)计划,报考取消遴选(选调)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201999日下午4点在县委组织部会议室(县四大家办公区前栋B2015室)领取准考证。

3、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

4、面试

1:3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报考人员放弃,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若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5、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主要审查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编制性质、人员身份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遵纪守法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2

6、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对拟遴选(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报人事领导小组审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7、试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工资关系。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联系电话:7830896

中共保靖县委组织部

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93

相关附件下载:2019年公开遴选(选调)岗位表.xls

报名登记表.doc

来源:

http://www.bjzf.gov.cn/zwgk/xzfxxgkml/tzgg/201909/t20190904_1176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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