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屏山县委、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山县干部职工调配管理规定〉的通知》(屏委发[2014]13号)规定,因工作需要,现就2017年下半年屏山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屏山县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遴选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此次公开遴选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职事业人员(工勤人员除外)或已登记的在编在职公务员,遴选岗位具体的范围及对象详见《岗位表》。
(二)遴选条件
1.县内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屏委发[2014]13号文件规定,在编在职且服务期满。
2.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3.报考者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如岗位表中最大年龄35周岁,是指在2017年12月8日前未满36周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经历、经验、工作年限、服务期满年限等涉及年限的计算一律以报名当天截止,所有年限均指周年。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县内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县内乡镇教师、卫生院医务人员;
(3)在职脱产学习人员;
(4)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审查的人员。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
2.报名地点: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考核股(新县城行政中心1号楼3楼A0305室)。联系电话:0831-5700223。
(二)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凡参加公开遴选报名的考生,报名时须本人持经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鲜章的《屏山县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遴选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度和2016年度考核确认备案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鲜章),一寸照片两张,以及遴选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县人社局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并交纳笔试费50元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基本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党建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等。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
根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相应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县人社局批准可以调整开考比例。入闱面试的报考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实际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长短、学历层次高低及年龄大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遴选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情况、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有投诉或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经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调动
拟遴选人员公示无异议者,县内遴选人员实行三个月顶岗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县外遴选人员按屏委发[2014]13号文件规定,在限定期限内办理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调动手续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5700223
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0831-5720330
屏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0831-5722688
屏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31-5720085
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0831-5720889
附件:1.屏山县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2.屏山县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日
附件1
屏山县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遴选单位 |
主管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遴选名额 |
遴选对象 |
遴选范围 |
遴选条件 |
笔试内容 |
面试形式 |
其他 |
约定事项 |
|||
教育形式 |
专业 |
最低学历 |
最大年龄(周岁) |
|||||||||||
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 |
|
工作员 |
2017235001 |
1 |
已登记的公务员 |
屏山县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 |
不限 |
本科 |
30周岁 |
基本素质测试 |
结构化面试 |
|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
屏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
|
工作员 |
2017235002 |
1 |
已登记的公务员 |
屏山县 |
不限 |
不限 |
本科 |
40周岁 |
基本素质测试 |
结构化面试 |
具有1年以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经历(由县扶贫移民局 审核确认)。 |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
屏山县卫生一体化改革服务中心(一) |
屏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工作员 |
2017235003 |
1 |
事业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
屏山县 |
不限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
专科 |
45周岁 |
基本素质测试 |
结构化面试 |
取得类别为公共卫生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
屏山县卫生一体化改革服务中心(二) |
屏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工作员 |
2017235004 |
1 |
事业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
屏山县 |
不限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专科 |
45周岁 |
基本素质测试 |
结构化面试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担任院长职务6年及以上。 |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
屏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一) |
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工作员 |
2017235005 |
2 |
事业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
全国 |
全日制 |
不限 |
专科 |
35周岁 |
基本素质测试 |
结构化面试 |
1.限男性;2.需长期加班、值班。 |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
屏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二) |
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工作员 |
20172350006 |
1 |
事业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
全国 |
全日制 |
不限 |
本科 |
35周岁 |
基本素质测试 |
结构化面试 |
具备一定写作功底。 |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
屏山县就业培训中心 |
屏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
工作员 |
20172350007 |
1 |
事业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
屏山县 |
国民教育 |
法学 |
本科 |
40周岁 |
基本素质测试 |
结构化 面试 |
|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
来源:
http://www.ybrc.gov.cn/exam/20803/11934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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