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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术评价改革应破除“唯论文论”

时间:2017年09月18日 作者: 来源: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北京)

浙江大学日前发布《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在校师生在相关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发表的网文将可认定为国内权威、一级、核心等学术期刊论文,纳入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该《办法》推出后,引发广大师生和网友热议。

浙大此举扩大了学术期刊论文的认定范围,把以前没有纳入学术期刊论文认定的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发文,也纳入核心期刊论文,根据其传播情况进行认定,被舆论认为是与时俱进的评价进步。而长期以来学术评价中的唯论文论,已经导致一些高校师生学术研究急功近利,并催生学术不端和学术造假。高校学术评价更应该淡化论文评价,针对师生学术研究成果本身,进行学术同行评价。

论文是学术研究成果的展示与传播,但重视论文和重视论文发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重视论文,对于研究者来说,把关注点用在撰写高质量的论文上,对于管理和评价者来说,是重视论文本身的原创价值。重视论文发表,对于研究者来说,主要是把精力用在怎样发表论文上,对于管理和评价者来说,则是重视论文是否发表以及发表在什么期刊上。我国当前的学术评价体系,主要重视论文发表,而非论文本身的价值和贡献。表现在考核和职称评审中,有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只看发表了多少论文、论文发表在哪些期刊上,而不大关心论文本身有多少创新价值,其结果是,近年来学术界出现买卖论文交易和学术论文造假、抄袭等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把相关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发表的网文纳入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认定范围,对媒体和两微一端的传播影响力是一种肯定,有利于论文评价多元化。严格说来,这仍然是重视发表论文评价思维的延续,从浙大颁布的规定看,主要还是对发表文章进行数量化评价。比如,按照评价办法,重大网络传播指作品被不少于20家主流媒体及其网站、两微一端以及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转载,较大网络传播是指作品被不少于10家上述网络媒体刊发、转载,其中微信公众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10万,头条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40万。

虽然阅读量、转载量是评价一篇文章的指标之一,但很多真正有价值的严肃文章,点击率、转发率并不高,以阅读量、转载量来评价作品,一方面可能导致为博眼球、赚点击率的炒作,另一方面则可能出现刷阅读量的弄虚作假。近年来高校在评选优秀教师时,有的也搞网络投票,可是大多演变为朋友圈请朋友投票、刷票,有多少网络投票反映的是真实评价?

对师生网络发文当然要重视,但较之将网络发文纳入传统的论文评价体系,更重要的是扭转唯论文论,从重视论文发表转为依据学术原则和学术标准,重视论文本身。重视论文发表的评价,是行政主导的学术外在成果评价,是由行政部门确定论文指标,要求论文发表在哪些刊物上才认可;而重视论文本身价值的评价,是学术同行评价,即便有的论文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发表,或者只是发表在不起眼的期刊上,但只要其具有原创价值,照样会得到学术界的认可。

世界学术史上,有的诺贝尔奖的获奖成果只发表在普通期刊上,有的甚至只是会议论文。如,日本科学家田中耕一获得2002年诺贝尔化学奖的那项成果,就发表在一次关于分子质量测定的会议上,此外田中很少发表论文,仅有的几篇都只是发表在普通的杂志和会议上。

淡化论文发表评价,摆脱唯论文论,应当是我国学术评价改革的方向。这需要高校建立学术共同体,实施学术同行评价。从改革的角度看,浙大扩大学术期刊论文认定范围,的确是不小的进步,如果能够淡化直至取消核心期刊评价体系,关注所有学者的原创贡献,那将是更大的评价改革进步。

来源:

http://news.163.com/17/0918/00/CUJ04E2V000187V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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