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2024年度第一批引进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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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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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天津大学战略合作指导,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天津大学合作共建的重大科研与产业化平台,获批浙江省新型研发机构、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共建)、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宁波市重点实验室(A类)等高能级平台。

落地转化:30万吨/年醋酸乙烯项目、20万吨/年分散剂项目、10万吨/年电子级碳酸二甲酯成套技术等增加产值近百亿元

承担:国家、省市级重点研发计划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导中国工程院战略咨询项目等……

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秉持“科技立院人才强院”的建院宗旨,创新产学研人才引育新模式,构建科研人才,高质量发展新生态,着力打造有利于青年人才成长和发展的科研新高地。根据研究院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01研发创新中心-各研究中心介绍(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02工程技术中心-各研究中心介绍(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PART/1 招聘岗位

01博士后研究人员

02专职科研岗:特聘青年研究员、研究助理、研发工程师

03科研辅助岗:业务合作专员

*博士后研究人员长期招聘。

04各研究中心岗位需求明细

1)能源化工研究中心(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化工新材料研究中心(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3)绿色化工技术研究中心(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4)化工安全与环保研究中心(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5)工程技术中心(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6)专项研究助理计划(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7)行政团队(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上述岗位有工作经历,且条件优秀者,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PART/2薪酬福利

01博士后研究人员

1、基本年薪:

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可根据团队内部情况参与绩效分配。

2、职业发展:

可认定为宁波市高级人才,博士后出站符合条件者可直接认定为副研究员等高级职称。

3、福利保障:

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公寓、工作日餐补、带薪休假、健康体检、节假日礼品等。

4、人才政策:

可申请政府各项在站补贴和人才补助;在站期间申请到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宁波市政府提供1:1配套资金;出站满足条件者最高可享受60w留甬补助(具体参照当年政府政策)。

02专职科研岗

1、基本年薪

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可根据团队内部情况参与绩效分配。

2、职业发展

依据政策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及人才层次。

3、福利保障

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公寓、工作日餐补、带薪休假、健康体检、节假日礼品等。

4、人才政策

享受政府人才安居、子女入学、人才津贴、生活补助等。

03科研辅助岗

1、基本年薪

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

2、职业发展

依据政策参与专业技术职务考评。

3、福利保障

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公寓、工作日餐补、带薪休假、健康体检、节假日礼品等。

4、人才政策

享受政府人才安居、生活补助等。

*优秀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政策。

PART/3招聘程序

凡符合招聘条件并有意向者,应于47日前向招聘邮箱投递应聘材料。简历提交过程中,视简历投递情况随时组织面试。

PART/4 应聘方式

应聘材料编辑整合为一个PDF格式文档,以“团队/部门名称+应聘岗位+姓名+学校+专业”方式命名,并作为一个附件(不要压缩)上传至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主题名称统一为:团队/部门名称+应聘岗位+姓名+学校+专业。

应聘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含本人近期免冠照);

2.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今);

3.获奖证书、技能证书等(本科至今);

4.代表性论文、成果等。

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说明: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PART/5联系方式

联系人: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办公室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5626702313065828818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85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EVhp9qjHeXMCNevwzeBW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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