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3月逐级遴选1名员额法官的公告

共计1个岗位,招 1查看此公告的职位列表
查看此公告的职位列表
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优化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四川省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和遴选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省法院、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开展逐级遴选员额法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职位

面向广元辖区基层法院逐级遴选员额法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本次遴选,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备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业务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4.在基层法院担任法官5年以上(含员额制改革前任职经历);

5.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为三级法官及以上或任四级法官满2年;

6.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35日以后),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可放宽至38周岁,任二级法官及以上的不超过39周岁;

7.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8.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9.具有正常履行审判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有职位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任职年限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之日(202435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回避规定》等规定,任职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8.无正当理由未完成上一年度基本办案任务的;

9.其他不宜担任中院法官的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逐级遴选法官公告,并通过四川智慧法院统一综合信息平台向广元市辖区基层法院推送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435083020243111800

1.报名审查。报考人员通过中院发布的《关于逐级遴选员额法官的公告》,下载《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逐级遴选法官报名推荐表》(附后),准确、如实填写后提交所在基层法院政治部。审查时报名人员需向所在基层法院政治部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JPG(需着春秋制服系红领带并佩戴小法徽)。各基层法院应充分尊重本人报考意愿,由政治部会同所在基层法院审管部门,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审查合格的,在报名推荐表上加盖章后报市法院政治部。

2.调整计划。遴选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

3.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市法院政治部制作,并通过相关基层法院发放至考生本人。

(三)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分析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正确适用法律、制作法律文书等实际办案能力,不指定复习范围。广元中院负责笔试命题、组织、阅卷工作。

笔试时间为20243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在笔试当天,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由中院公布,并结合实际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者,不得参加下一阶段遴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比例40%

2.资格复审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遴选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需持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报名推荐表2份,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本人学信网学籍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干部任免审批表(需加盖鲜章)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由广元中院命题并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逻辑分析、归纳提炼、沟通表达、仪表仪态等方面与中院法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广元中院公布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2:1拟进入考察的最后一名为两人及以上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考察。达不到比例的,面试应试全部进入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分为综合素质考察和审判工作实绩考核,注重审判工作实绩考察,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综合素质考察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综合素质能力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审判工作实绩考核主要考察报考者庭审程序把控、庭审驾驭能力、争议焦点归纳能力、庭审形象及庭审效果等方面,采取提取考察对象近3年业绩考核结果,随机抽取考察对象近3年承办案件的庭审录像、裁判文书各1份,由中院法官考评委员会进行评价。其中,考察对象因在执行、审判综合等部门工作,确无法提供庭审录像的,须随机抽取本人承办案件的裁判文书1份、调研文章1篇,并由中院法官考评委员会进行评价。

(五)公示及任职

拟任职人选,由中院党组综合考察情况和人岗相适度等因素,经集体研究确定,并在拟任职人选所在法院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任职,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任职。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广元中院逐级遴选法官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本院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干警、群众的监督。发现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情况的,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对于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情况严重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839-5566225

监督电话:0839-5566171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cgyz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3/id/7827966.shtml

公告热度
解锁详细分析
该公告在同类公告中的热度为 ***,目前已有 *** 对其非常感兴趣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网官方微信(硕博QQ交流群:572038191,进微信群请加:gzgxrcw06)
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高校人才网
百万硕博人的择业平台
高校直招
5000+单位官方入驻
简历直投
20W+职位一键投递
{{applyDialogData.systemTips}}
{{applyDialogData.resumeTips}}
+ 上传
+ 上传文件
立即续费
{{successContentUp}}
{{successContentDown}}
我知道了
{{ title }}
{{tips1}}
{{tips2}}
{{ title }}
{{tips1}}
{{tips2}}
{{ title }}
{{tips1}}
{{tips2}}
{{ title }}
{{tips1}}
{{tips2}}
职位投递成功!
微信扫码关注【高校人才网服务号】

求职效率翻倍

实时接收投递反馈
精彩活动抢先知晓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