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2024年2月招聘5名专职网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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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力量,提升本镇网格队伍工作能力水平。经研究决定,兴仁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5名,其中男性不少于2名。

二报考条件

01基本要求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关心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语言表达能力好,沟通协调能力强,能熟练操作智能手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02年龄要求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内(1988年3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如在校期间曾担任学生干部,有立功、见义勇为表现,获得县﹤市、区﹥及以上荣誉,学习法律﹤学﹥专业,退伍军人,拥有社会工作者及相关从业资格等)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3月1日之后出生)。

03学历要求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中共党员可放宽至高中。

04户籍及住所要求

户籍地或常住地为兴仁镇及周边乡镇。

0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其他不良行为或不宜从事网格工作的;

(6)现任兴仁镇机关(含镇属单位)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的;

(7)近两年(2022年3月1日至今)曾任职兴仁镇机关(含镇属单位)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的;

(8)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择优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01报名地点

兴仁镇人民政府东附二楼203办公室。联系人:金女士、万女士;联系电话:0513-86616080、19952593468。

02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2日—2024年3月1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0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当场核对无误后返还),以及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具有社会工作者、法律从业资格或计算机二级以上证书等各类资格证书,提供相应材料。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公布的内容填写《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表》一份通州区兴仁镇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表.docx(点击链接下载报名表),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

04资格初审

兴仁镇专职网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相关情况进行初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

(二)考试方法

考试由笔试、面试、适岗评价三个环节组成。

01笔试部分

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研析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02面试部分

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数。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协调组织能力等。

03适岗评价

满分5分。对有以下情况的予以赋分,有一项得1分: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有村(社区)志愿服务经历;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退伍军人等情况。适岗评价由兴仁镇专职网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打分。

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三)考察及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得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兴仁镇专职网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

体检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新地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人才储备

本次招聘专职网格员实行招录替补机制,因招录计划限制未录用人员,进入人员储备库,该数据库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因人员变动产生岗位缺额的,经镇党委同意,从人员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本公告的相关程序补充录用。

五用工及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月薪为通州区同期最低工资标准。转正后,待遇按兴仁镇现有劳务派遣用工待遇执行。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按程序可作为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或瞒报、虚报等情况,一律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

(二)录用人员在签订用工合同之前,必须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如有)的劳动关系,若发生与原单位间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录用人员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公告由兴仁镇专职网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d1JuvK0xT4VHiqSEeiZW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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