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国有资本,推动广西平乐弘润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润公司”)高质量发展,更好完成公司经营战略,按照弘润公司股东会决议要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总经理1名,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实现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原则。
二、选聘要求
(一)岗位职责
1.制定企业战略规划、营运发展计划、投融资方案、年度财务预算和风险控制方案;
2.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董事会报告工作;
3.组织实施公司决议,并落实上级单位部署的工作;
4.监督企业的财务与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充分使用,并保证企业的财务状况健康稳定;
5.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流程,并监督执行;
6.制定并执行公司的薪酬福利方案、特别贡献奖的奖励办法等人事政策,不断加强团队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吸纳和培养优秀的人才;
7.维护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品牌形象,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度和公众形象;
8.按有关规定、程序,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单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公司人员;
9.公司章程和股东单位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3)具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具有较好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实绩突出、勇于担当、诚信廉洁,从业经历、工作业绩和品行声誉较好。
(4)突出高素质专业化,突出精干有活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相关从业经历,具有良好的大局把控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6)掌握财务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技能,了解相关财务制度和法规。
(7)了解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程序和方法,能够团结人、凝聚人,知人善任。
(8)善于协调和改善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在同行与企业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威望。
2.资格条件
(1)企业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经济类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从事金融、投融资平台、产业投资公司、国有资产管理等单位5年以上副总经理工作经历,或有在市级大中型企业中层(含)5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县级规模企业高管工作经历。
(3)年龄50岁以内,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9月31日)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基本任职条件和专业任职条件。
为保证竞聘工作科学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聘请有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组成竞聘考核考评小组。名单如下(根据公司安排制定)。
三、工作步骤
(一)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弘润公司选聘工作在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为确保此次选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政府代表、投资集团公司代表及弘润公司班子成员代表三方组成。领导小组下设选聘工作办公室,选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弘润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选聘工作的简历收集、面试安排、面试流程跟进等工作。
(二)选聘渠道
通过广西人才网、桂林人才网、桂聘人才网、平乐就业公众号等线上媒体和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布选聘信息。
(三)报名规定
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将《应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的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选聘工作办公室的工作邮箱:plhrbgs@163.com。
(四)资格审查
选聘工作办公室根据应聘者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选聘方案》规定的选聘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报名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岗位任职需求,提供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等信息是否真实,是否有纪检部门认为不合适参与竞聘任职的情形等。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选聘规定
选聘方式按照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定于
(六)面试规定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面试,应聘候选人用时5-8分钟进行个人展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围绕应聘候选人的个人业绩、技术和能力,对应聘候选人工作能力的高低进行评估,测试应聘候选人的岗位胜任能力。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所有符合选聘要求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后,议定候选人员。
(七)议定录用候选人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参加应聘候选人的选聘成绩排名,议定拟录用人员。
(八)体检规定
选聘工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通知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140号)文件规定进行,主要是进行常规入职体检项目。体检费用自理。
(九)考察要求
选聘工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的候选人员按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对拟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审查(不限于对拟录用人员查阅个人档案和查看工作资料,对原单位的领导或同时进行谈话,形成谈话记录。原单位对拟录用人员出具廉政意见和个人表现情况的意见,并盖公章),必要时可到考察人选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对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选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
选聘工作办公室向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出具考察报告,由股东审核批准确定聘用人选。
(十)公示规定
选聘工作办公室对报股东研究确定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规定
公示期满后,选聘工作办公室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新选聘人员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干部任职试用期一年,聘期为3年(含任职试用期一年),任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期满后,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聘任。
四、绩效考核及薪酬福利待遇
(一)绩效考核:
1.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经弘润董事会和县委县政府双重考核。
2.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经弘润董事会和县委县政府双重考核。
3.任期考核:根据《桂林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结合任职期间弘润董事会和县委县政府考核结果实施,签订《广西平乐弘润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广西平乐弘润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岗位聘用协议》。
考核范围:第一年任职主要考核经营收入目标达标情况,完成经营收入目标的70%为合格,可按规定聘用,考核不合格解聘。
(二)薪酬福利待遇
年薪:25-30万。福利:五险一金及工会福利
履职待遇:根据弘润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广西平乐弘润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
平乐县财政局
广西平乐弘润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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