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市药检院”)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市场监管人[2017]32号)等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球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详细信息见《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是指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在报名时已取得(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英语水平证书(成绩)、相关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应在报名时已取得(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组织方式
在市市场监管委的领导和监督下,由市药检院自行组织招聘。
五、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公告于
1.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2.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门户网
http://www.tjsyjy.com.cn
3.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4.北方人才网
六、组织办法
(一)报名
考生从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下载并填写《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至市药检院邮箱:rsk@tjyjy.org,并以姓名+报考岗位+高校人才网命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考生依据岗位要求提交材料,按照1:1比例进行扫描,保证内容清晰完整,按顺序生成1份PDF格式文件,具体如下:
1.《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字承诺;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和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5.职称证书;
6.相关工作经历、承担科研项目经历等材料;
7.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对于无法提供的材料,可提交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需在报到前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时间:
报名咨询电话:022-2334595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监督电话:022-23374068
报名人员涉及《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回避要求的,应在报名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
(二)资格审查
市药检院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受理报名48小时之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资格审查结果,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明确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在报名截止前,均可再次提交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人社部印发的高等学校、职业教育、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进行审核。在应聘人员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将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A座303室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22-2334595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监督电话:022-23374068
(四)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用。
(五)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考核方式。
1.面试题由招聘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出题,主要考核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涉及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问题的解决能力以及综合分析、创新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
2.面试考核考官由5人组成,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如受到疫情等因素影响,面试考核如采取视频面试的方式,则在市市场监管委网站(http://scjg.tj.gov.cn)和市药检院网站(http://www.tjsyjy.com.cn)发布补充通知,并采取电话的方式通知到报考人员。
4.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核成绩。
(六)考核信息发布
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市场监管委网站(http://scjg.tj.gov.cn)和市药检院网站(http://www.tjsyjy.com.cn)发布。
七、体检
在考核成绩及格的人员范围内,以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体检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并完成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拟聘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市药检院党委会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市场监管委网站(http://scjg.tj.gov.cn)和市药检院网站(http://www.tjsyjy.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同一岗位同一招聘环节递补不超过2次。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聘用及备案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市药检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政策标准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二、纪律与监督
市药检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相关文件处理。
十三、其他
如遇到特殊情况影响,对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时,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确保畅通。
附件:
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docx
附件1.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xls
附件2.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xwdt/tg/202305/t20230512_6238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