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人员-辽宁省盘锦市教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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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 本科 若干人 2023-06-26发布 查看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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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校医人员-辽宁省盘锦市教育系统
职位类型:校医人员
工作地点:辽宁盘锦
招聘人数: 若干
报名方式: 网上系统
截止时间:2023-07-07
职位编制:事业编制
其他要求
学历要求:本科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2.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至30周岁(即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岁(即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说明的除外。

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6月30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外或地区留学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报考人员须具有同学段及以上与学科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三者一致)。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要求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如期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持有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报考人员可先行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8月31日(含)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除特殊说明外,年龄、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均以2023年6月30日(含)为截止时间计算。(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其他说明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事业编制教职工。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盘锦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职工计划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竞争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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