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①规范执行各类超声检查操作,包括腹部、浅表、心脏、血管、妇产及介入超声等,确保图像质量符合诊断标准
②准确识别与分析超声影像中的正常解剖结构及异常征象,结合临床资料进行综合判读,出具结构化、规范化的诊断报告
③参与多学科会诊(MDT),提供超声影像学支持;在介入诊疗中实施超声引导下穿刺活检、引流或消融等操作,保障操作精准与安全
④熟练操作超声设备并优化图像参数,掌握超声造影、弹性成像、三维/四维超声等新技术的临床应用
⑤规范使用PACS及HIS系统完成图像归档、报告传输与信息管理,确保医疗数据完整、可追溯
⑥配合临床科室开展超声相关科研与教学工作,参与住院医师、实习生及进修医师的带教培训

任职要求:
①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超声诊断方向)
②系统掌握系统解剖学、病理生理学、医学影像学及各系统超声诊断学理论,熟悉常见疾病超声表现与鉴别诊断要点
③具备3年以上三级医院超声科临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腹部、妇产、心脏、血管等至少两个亚专业方向的检查与诊断能力
④熟练操作主流品牌超声设备,能独立完成图像优化、伪影识别与技术参数调整
⑤具备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与临床协作意识,严谨细致,责任心强,符合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及伦理要求
⑥持续关注超声新技术发展,具有参与继续教育、学术交流及科研实践的能力和意愿
面议 北京-北京 | 硕士研究生 | 1人
医院·公立(国有)
岗位职责:
1、临床体检工作
2、检后报告工作
3、体检质控工作
4、健康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1、硕士及以上学历;
2、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身心健康、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面议 北京-北京 | 硕士研究生 | 1人
医院·公立(国有)
岗位职责:
1、临床体检工作
2、检后报告工作
3、体检质控工作
4、健康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1、硕士及以上学历;
2、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身心健康、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面议 广东-江门 | 本科 | 1人
医院·公立(国有)
岗位职责:
负责超声科诊疗工作。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精神病史;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面议 广东-佛山 | 本科 | 1人
医院·公立(国有)
岗位职责:
从事超声、心电图工作
任职要求: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专业;
2.取得规培证的初级医师或2026年规培结业医师,年龄18-38周岁;
3.取得规培证,且职称为中级及以上或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面议 新疆-铁门关 | 本科 | 1人
医院·公立(国有)
岗位职责:
负责相关检查操作、图像采集与初步诊断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按规定时间取得与报考岗位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
7.年满18周岁及以上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条件要求,具体详见岗位表。如: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5月11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阶段以此类推;
8.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以及“三支一扶”人员报考,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面议 北京-北京 | 硕士研究生 | 1人
机关单位·公立(国有)
岗位职责:
负责超声医疗诊断工作
任职要求:
1.具有相应医师资格证;
2.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本科专业要求为100203TK;
面议 江苏-宿迁 | 本科 | 2人
机关单位·公立(国有)
岗位职责:
从事超声医学检查相关工作
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17日至2008年4月27日之间出生);中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3周岁(指1982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指1980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50周岁(指1975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1.招聘对象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时间截至报名开始之日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时间截至报名开始之日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规培单位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2.专业设置。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7日,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需为非社区类高级职称。
5.招聘岗位中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条件,除“两个同等对待对象”中报考“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日期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以外的,须于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
面议 广东-广州 | 硕士研究生 | 1人
机关单位·公立(国有)
岗位职责:
从事临床一线工作
任职要求:
需取得超声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面议 广东-茂名 | 硕士研究生 | 1人
机关单位·公立(国有)
岗位职责:
从事超声医学科医师工作
任职要求:
已注册有执业范围的需具有相应专科执业范围